拾遺不報已是犯罪,若以失物勒索失主更是罪加一等!本澳一名30歲男子在拾遺不報的情況下,反而勒索失主贖金,失主一邊假意答允一邊暗中報警,結果在雙方交收期間,勒索男子被警方當場拘捕。
雖然俗話講「知心朋友 情同兩手」,但一對已相識七、八年的老友日前竟因瑣事發生口角,繼而大打出手,結果一人右腳骨折兼全身多處受傷,留院治療逾兩周仍未康復,另一人則涉觸犯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