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el電信行政總裁徐德明(圓圖)昨日在「傳媒茶聚會」受訪時表示,迄今已在全澳逾 1,000幢大廈鋪設光纖網絡,但在進入大廈鋪網過程中,需要用一些時間與大廈管理公司協商,間中遇到「開天索價」情況,他期望本澳能參考其他地方經驗,例如香港及內地,有法例規定只要公司持有牌照,大廈必須允許進入鋪設網絡,讓住戶可選擇不同的網絡服務,「是由客戶去挑邊個,而唔係你擋住邊個」。 徐德明稱,MTel現時的覆蓋率於澳門半島80.2%,氹仔島86.6%,路環島76.62%;徐德明稱,按現時建網的進度,有信心於年底前達到牌照的要求,完成全澳住宅樓宇99%的網絡覆蓋規定。 徐德明稱,目前MTel客戶已逾5,000,主要是住宅用戶,今年爭取突破10,000用戶。公司去年未扣除稅項及折舊,盈利已比2016年多一倍,附合預期。為了迎接大數據時代各項使命及挑戰,MTel在員工具備豐富光纖網絡高端技術的基礎上,亦加強人員於項目管理的培訓,去年培訓了十多名員工並考取國際項目管理證書(PMP)資格,具備以國際標準向澳門特區政府、工商界提供高標準項目管理。
有關「天使綜合症」個案進展,衛生局昨(9)日發出新聞稿稱,已要求衛生中心做出即時評估,了解情況及查找不足以不斷改善及優化。 衛生局指,針對早期發現兒童發展障礙問題,初級衛生保健(衛生中心)和專科醫療體系(仁伯爵綜合醫院)之間建立了由早期篩檢到專科診治以至早期療育的「轉診機制」,並和醫院兒科共同制定了《衛生中心嬰幼兒保健門診》指引,提供年齡15天至13歲兒童的正常生理、心理發展及在此年齡段的兒童常見異常資料。 衛生局稱,在兒童綜合評估中心成立前,衛生中心醫生在檢出一些罕見兒童發展障礙患者(例如「天使綜合症」等)確存有經驗不足,但在綜合評估中心成立後,共為超過2,000名疑似發展障礙的兒童作出轉介和診治,當中共有約600名兒童診斷為各種類型的發展障礙,目前正在衛生局兒童康復治療中心、教育暨青年局和社會工作局資助的早療中心接受康復訓練和特殊教育。 衛生局強調,兒童出現發育遲緩的症狀較為複雜多變,其發展過程需時觀察及隨訪。隨著兒童康復治療中心在黑沙灣衛生中心設立,衛生中心、評估中心與兒科專科的醫生有著更緊密聯繫,個案轉介會更加及時。
香港商人劉鑾雄(圓圖)涉嫌在偉龍馬路五幅土地的轉批給過程中,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判一項行賄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成立,判處五年三個月徒刑,判決確定後,劉鑾雄提出再審上訴,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日公布,中級法院合議庭作出審理後,否決上訴人的再審請求。 劉鑾雄提出再審上訴理由是他近日獲悉,歐文龍在終審法院受審期間,曾清楚確鑿地向法庭聲明,「劉鑾雄從未向其行賄,他本人也從未收受劉鑾雄任何利益,他與劉鑾雄除了一兩次偶然接觸外並沒有任何往來;他與劉鑾雄沒有任何利益交換,向Ecoline Property Limited支付的2,000萬港元是何明輝透過新明輝公司向Ecoline償還的欠款而不是所謂的賄款」,聲明在他涉及的案件中,初級法院從沒用作證據被調查,判決時也沒被考慮,屬於他之後知悉的新證據。 中級法院合議庭指出,劉鑾雄列舉歐文龍聲明涉及的案情,已在歐文龍被審訊過程中,被終審法院認定有罪,質疑劉鑾雄案的判決存在公正性疑問並不合理,劉鑾雄提出的再審要求,明顯不符合必須具備的相當可靠性和重要性,合議庭因此否決了上訴人的再審請求。
三名內地男女騙徒日前企圖訛詐一名活躍賭場的「放數佬」,但三人常識不夠,不知「泥碼」不能兌現,30萬港元現金交給對方換來60萬港元「泥碼」,賭到一半時手風不順,於是上演「追債」鬧劇,雖然成功盡掠剩餘的30萬港元「泥碼」,卻發現「泥碼」不能兌現,在交給對方30萬港元現金「凍過水」的情況下,遂向司警舉報,希望取回現金,但司警調查後發現兩幫人「鬼打鬼」,於是一併將眾人拘捕,混亂中一名女同伙逃脫。 涉嫌詐騙的兩名內地男子均報稱商人,分別姓馬(32歲)及姓景(26歲),另一名同夥為在逃內地女子。案中「放數佬」為一名36歲本澳男子,他因涉嫌從事高利貸活動已被另案移送檢察院處理。 這宗「過江龍鬥地頭蛇」鬧劇發生於本月6日(上周六)凌晨零時許。一名活躍賭場的「放數佬」在新口岸一間賭場遇見早前認識的景男,對方提出30萬港元現金作為保證金,以換取「放數佬」在賭廳戶口內的60萬港元「泥碼」作賭資。「放數佬」為了賺取「碼佣」(按每次下注抽取佣金)遂答應,但同時留有一手,未有拿出可兌現的現金籌碼,只交給對方不能兌現的60萬元「泥碼」。 景男提取60萬港元「泥碼」後即往賭廳賭博,「放數佬」在旁陪同計算「碼佣」,景男不久輸掉30萬元「泥碼」,這時景男的同伙馬男出現,訛稱前來追討景男欠下他的38萬元,與此同時,景男的女同伙又登場,二話不說把景男桌上輸剩的30萬元「泥碼」拿走並交給馬男,一男一女得手後迅即離開現場。 這一幕發生時,景男固然沒有反抗,「放數佬」同樣沒有反應。兩男女之後往賬房兌現時,才知道「泥碼」不能兌現時,深覺被「放數佬」耍了一道。 兩男女盛怒下向司警舉報「放數佬」在賭場從事不法活動,一來報復對方,二來可吞沒剩下的30萬港元「泥碼」及企圖取回30萬元現金。但司警調查後知悉是兩幫人「鬼打鬼」,一併將三人拘捕調查,惟女同伙乘亂逃走,司警以詐騙罪將景、馬兩人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時以涉嫌從事高利貸活動將「放數佬」以另案交檢察院處理。
享譽國際的知名電氣工程學者宋永華教授昨(9)日履新,正式成為澳門大學第九任校長。在上任首日,宋永華教授和大學管理層會面,了解學校運作;並向全校教職員、學生和校友發送電郵,希望可以在未來的幾個月與他們會面,了解各界對澳大未來發展的想法和工作,期盼與大家攜手合作,同心同德,繼續努力不懈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全力引領澳大在現有的基礎上努力開拓創新,迎接新機遇,使澳大發展更上一層樓。
一名湖南青年上月大除夕清早,由家鄉湘潭市駕駛平治轎跑車直奔珠海,強闖珠海橫琴及澳門蓮花口岸,兩地關員攔阻無效,目送掛內地車牌的轎跑車狂飆而去,一時間不知所終,但警方不消半小時,透過科技,利用天眼追蹤,瞬間追查到汽車蹤影,迅速拘捕嫌疑人,反映警方的科技強警策略,在重大事故中發揮效能,利用科技追查犯罪嫌疑人,確保城市內部安全,為居民提供安全保障。 警方能在短時間內追蹤到嫌疑人蹤跡及將其拘捕,有賴科技協助。世界不少城市早已利用先進科技偵查及預防罪案,澳門警方在2010年始推行科技強警工作,經過七年發展,已見成效,近年不少罪案在科技協助下偵破,對維護社會治安和秩序有一定幫助。澳門保安當局在全澳公共場所安裝1,620個「天眼」,工程分四期進行,安裝工程目前仍在進行,旨在為社會安全而進行的部署及措施。 從社會發展趨勢和需要而言,要確保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尤其是預防犯罪及輔助刑事調查,保安當局需要貫徹科技強警理念,在犯罪活動日益複雜化而警力資源有限的現代社會,借助先進科技與設備,在防範和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提高應對危機能力上,科技發揮著難以取代的作用,除了預防和打擊犯罪,在城市交通疏導等方面亦能發揮作用。 澳門回歸祖國18年來,社會治安一直趨於穩定,隨著2002年賭權開放,旅遊業迅速發展,澳門逐漸發展成為國際旅遊城市,治安形勢面對挑戰,澳門地方細小,但人流密集,除了65萬常住人口,每年更有超過3,000萬旅客,隨著社會急速發展,應對城市安全,科技強警是保安部隊正確取向。 城市安全對澳門社會及經濟發展至為重要,實施「科技強警」是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在全面促進保安範疇工作可持續性發展起著舉足輕重作用,是落實「依法治澳」的方針、全面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舉措,以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經歷汽車衝越珠海橫琴及澳門蓮花兩個口岸,反映「科技強警」、利用先進科技追緝嫌疑人,維護社會安全的重要性。為預防嚴重事故發生,保安部隊需加強「科技強警」工作,構建智慧警務,利用科技預防罪案、追查罪犯,確保城市內部安全,為居民及旅客提供安全保障。
由澳門工商聯會主辦辦的「2017青創闖天下」年度系列活動,總結會前(8)日下午3時假澳門漁人碼頭百富莊舉行,澳門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寇明、特區政府經濟局會展產業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澳門工商聯會創會會長馮翠屏、澳門基金會副主席鍾怡、貿促局執行委員吳愛華、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孫家雄、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李佩儒等出席。 澳門工商聯會會長何敬麟表示,因社會有很多支持鼓勵青年創業,但應停下想一想未來發展方向,社會變化太大,每個行業都有生意周期,抓不住機會,成功與失敗只差一線,他認為創業不一定局限於澳門,先決定自己的市場在哪,可放眼粵港澳大灣區。澳門人做生意不一定在澳門,這一點值得思考。 何敬麟表示,青年創業近幾年興起,為了讓年輕人更好地認識創業,了解創業前準備的公民教育工作,深化年輕人對創業的想法,澳門工商聯會透過「2017青創闖天下」系列活動,與大、中學生、青年朋友分享創業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 大學生對未來有初步想法,入校園可提供一些建議,讓他們做好未來規劃。中學生面臨選科,儘管對創業不了解,但可從生涯規劃入手提供分享。例如澳門正興建離島綜合醫院,對醫護人員需求大,可為他們未來選科提供資訊。 他指出,過去青創多開時裝店,現較多開輕型飲食。不少青創的最大問題是對現實市場不太了解,澳門常說有3,000萬遊客,但創業時才發現接觸不到旅客市場,結果轉為本地市場。 每個區份營商環境不同,有的開設咖啡店,雖有生意卻不足以應付租金,想擴大生意又沒有足夠人資,且不同地區人流不同,當創業者真正營運時才知選錯地區已太遲,「青創闖天下」目的是不斷灌輸「先想清楚才去創業」意識。
丈夫變前夫,前妻再改嫁,嫁完又離婚,離婚翻嫁首任前夫!如此複雜的婚姻關係,如此精心部署的計劃,為的是一張千金難買的澳門居民身份證。 案中已成為本澳居民的姓李內地女子,過去十年糾纏於兩名姓李男子,一個是1996年結婚現年70歲的內地男子(「大李」),另一個是本澳姓李的60歲男子(「小李」)。李婦2007年與「大李」離婚,同年同月與「小李」結合,2011年帶同一對子女來澳定居,2014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隨即與「小李」離婚,同年再翻嫁「大李」,再申請「大李」來澳定居。 李婦一家四口終在本澳團聚,又每年領取合共兩萬多元現金分享,正當以為「修成正果」,身份證明局本月5日終發現李婦詭計,在治安警協助下,將一干人等全部帶走調查,一場好夢終於破滅!
房屋局去年委託機構進行研究並發表《公屋需求研究報告》,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報告引用的數據過時及單一,如沒有考慮澳門未來十年經濟、居民收入變化等,令研究結果嚴重低估公屋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房屋局昨日下午邀請撰寫《公屋需求研究報告》的顧問公司,解答立法會議員的疑問。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去年9月一篇報道指出,不少從事假結婚的中介人,不時會在本澳的公園進行物色對象,較易成功的例子,以癮君子、單身老人、債務纏身等並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男士為主,一經談妥,澳男會得到澳門幣五萬至15萬元報酬,但須支付中介人一萬至三萬元中介費。而若內地女方在內地育有子女,又要連子女一併申請來澳,費用會加碼。 不過,這些「快錢」並非易賺。首先,一經被揭破,最高刑期可達八年,代價非輕,其二,由於結婚手續是真的,根據本澳《民法典》第1,533條規定,夫妻雙方負有同居、合作、扶養、尊重及忠誠五種義務,一旦內地一方成功申請來澳後,她/他便有權住在配偶居所,法律上稱為「家庭居所」,本澳一方不能把配偶「革扯」。 更嚴重的是,根據《民法典》第1,548條規定,夫妻任可一方要出售「家庭居所」時,即使屬於其個人財產,亦要得到配偶同意下才可出售。假若雙方離婚,澳方要把一半的財產分給對方,包括賣樓所得款項、銀行存款,連扶養費(即贍養費)都要照顧對方,直至對方再婚或死亡為止。換言之,假若內地假結婚一方蓄意「玩嘢」,澳方即使拿了十多萬元報酬,隨時得不償失,手尾有排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