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抽絲剝繭調查

還原疊石塘「漂白」過程

路環疊石塘山事件,原本位於田畔街靠近現時路環衛生站和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一帶一幅數百平方米土地,如何被「遷移」到疊石塘並變成一幅面積56,592平方米土地,廉政公署抽絲剝繭調查後,還原「漂白」過程。 業權人1.5 億元出售廉政公署調查報告指出,以繼承名義取得業權的黃潭勝和黃德興,分別於1995年和1999年去世,但已在1993年10月將該幅土地以澳門幣1億5,000萬元出售給中輝地產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中輝公司在2004年5月,以港幣8,800萬元售給勝鴻發展有限公司,勝鴻公司2009年3月申請發出新的街線圖,打算興建九座22米高的獨立別墅,以及九座115米37層高的住宅樓宇。 地籍司拒發地籍圖調查報告稱,黃潭勝取得標示編號6150的土地的業權後,於1992年和1993年申請測量地界,聲稱該幅土地位於田畔街及石排灣馬路的疊石塘山地,兩次聲稱的土地面積分別為111,848平方米和57,300平方米,但因沒有任何證明資料,且土地位置與物業登記中的「四至」(即東南西北座向)不符,地圖繪製暨地籍司拒絕發出地籍圖。 1993年12月,黃潭勝在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填寫一份房屋稅申報表,聲明標示編號6150的土地面積約為56,592平方米。之後律師將申報表的轉錄證明遞交到法院,要求在之前確認繼承人資格的訴訟檔中加入土地面積,得到法官批准後,又以法院檔為依據申請作出「面積為56,592平方米」的物業登記附註。 以房屋稅申報表確認位置1994年7月,律師李伯樂又在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填寫了一份房屋稅申報表,將物業登記中該幅土地原有的「四至」改為目前疊石塘山的位置,並申請了轉錄證明。1994年8 月,已經購買了土地的中輝公司申請測量地界,地圖繪製暨地籍司認為,由於物業登記已經有了土地面積,而且財政司的轉錄證明確認了土地位置,之前的疑問已經消除,因此發出了地籍圖。 申請轉錄證明「漂白」廉署在報告中指出,房屋稅申報表由當事人自行填寫,僅具有更改位址等申報用途,不具有任何證明效力。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發出轉錄證明的做法不僅奇怪而且罕見,因為該分處根本沒有能力確認聲明內容的真偽,更沒有權限發出涉及不動產識別資料的證明,但將申報表內容以證明形式轉錄,將當事人自行聲明的內容「包裝」成公共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法院根據轉錄證明,批准修改相關訴訟檔,物業登記局又根據法院的文檔作出附註,這一連串的「漂白」操作,將原本沒有文件證明的土地面積,堂而皇之地添加到物業登記之中。 一字之差改土地方位廉署的報告認為,根據物業登記的資料,標示編號6150土地的東面和北面為田畔街,可以判斷該幅土地應該位於田畔街靠近現時路環衛生站和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一帶,而不可能是現在的疊石塘山地,因為田畔街位於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西面和南面。地籍圖卻顯示標示編號6150土地位於田畔街北端的疊石塘山地。 廉署的報告披露,1994年7月律師李伯樂在房屋稅申報表中填寫土地原有的「四至」時,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竟然將土地的方位從「東北為田畔街」改為「西北為田畔街」,雖然僅是「東」和「西」一字之差,但已經達到將土地「跨越」田畔街並「轉移」至疊石塘山的效果。

08/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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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遺會委員鄭國強建議

讓「澳門號」回歸荔枝碗船廠

文化遺產委員會昨(7)日上午舉行2018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會上討論「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以及「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的公開諮詢。有委員建議,應讓荔枝碗船廠製造、現於葡萄牙的木船「澳門號」回歸,與荔枝碗片區一同展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剛履新的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昨日列席會議,譚俊榮在議程前特別表示對穆欣欣的欣賞,相信以她資深文化界人士的身份,能勝任文化局局長一職。譚俊榮也在會議上講述澳門未來的文化發展工作,預告文化局及教青局將在今年組織教育團體開辦課程,讓年輕一代認識本澳文化保育及文遺工作。 而對於「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的公開諮詢,也是昨日會議的重點之一。文遺會委員江連浩指出,荔枝碗片區與其他建築不同,船廠的架構以木材為主,如何修復成足以永久保存的狀態值得深思。 委員鄭國強(圓圖)則認為,如果能將當年在荔枝碗船廠製造的「澳門號」,在澳門回歸20周年時,連同復原後的船廠一同展示,是一個極具意義的構思,值得考慮。 「澳門號」於1987年在荔枝碗「六合船廠」製造,是澳葡政府唯一由政府船塢製造的中式帆船,其後於1998年代表澳門前往葡萄牙參加世博會後,由葡萄牙航海訓練協會接收。由於日久失修,「澳門號」維修費用每年約250萬元,據傳東方基金會曾有意將船送回澳門,但澳門政府基於成本效益拒絕接收。

08/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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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路環刻不容緩

廉政公署報告揭發路環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存在不少問題,不排除有人利用司法程序,冒充業權人的後人非法獲得土地,報告一出社會嘩然,公眾理所當然會關注行政當局涉及的責任、有無「依法施政」、甚至有否「官商合體」等一系列問題; 此外,當局亦應盡快規劃未來路環保育之路,保護澳門的「後花園」。 路環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在2015 年引發保育爭議,被質疑建築項目審批程序涉嫌違法,廉政公署於2016 年收到投訴後介入調查,結果揭發建築項目物業標示的土地非位於疊石塘山,面積也沒有53,866 平方米,最多僅有幾百平方米。同時,工務部門回歸前發出的街線圖規定興建高度不得超過20.5 米,但工務局2009 年街線圖已不再遵守有關規定,將最大許可高度幾級跳放至100米。 路環一向被籲為澳門的「市肺」、澳門居民的「後花園」,但近年開始大興土木,尤其路環叠石塘山百米高樓項目涉及整個路環村環境以至景觀的嚴重影響坊間批評政府在環保政策上不作為。但行政部門只能作沒有約束力的建議,文化局數年前指出曾對叠石塘山項目發出保育意見,但該地段非保育範圍, 當局並非規劃或綠化部門,能力有限,難以介入; 此外,年前政府聲稱該項目的環評報告屬發展商私人文件,發展商不願意公開,故政府只能尊重其意願不能公開。 從各方面來看,澳門目前缺乏相關的法律保護山體,環保局在環境評估方面只有部門指引,實際上難以發揮保護綠化山體及監督作用,當局宜及早從法律層面著手,完善堵漏,有效地規劃保育路環山體以及風貌。澳門的發展既然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不能只有高樓、賭場以及酒店等紙醉金迷的畫面,保育路環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有意見希望當局將路環列為不可都市化區域,禁止路環再有大型商住項目,這個想法若要實行相信遇到不少阻力,尤其發展商,政府確實要思考如何在經濟、旅遊、環境保育各方面發展取得平衡,好好保育澳門僅有的自然生態資源。

08/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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