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廉政專員張永春前日在記者會提到疊石塘事件時稱,有感關鍵非出事後調查,「要是個個(官員)都盡忠職守,冇可能有呢種情況!」這當然是最好的願景,但可能嗎?既然樹大都有枯枝,政府就要盡最大努力堵塞漏洞;縱觀回歸至今18年,出事最多的是工務部門,是甚麼令工務部門變成最大的「黑洞」?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貪的工程多達35項,涉款超過十億元,讓人震驚不已;我們如今除了寄望「打虎」的廉政公署,再多加一把勁,因為有能力捋虎鬚的只有「皇權」,以及由「皇權」賦予的監察制度。 歐文龍被收監後,前檢察長何超明利用另一種特權貪瀆,之後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的亂作為,則為另一種敗壞制度的極惡劣表現,引致的後果關係全社會的安全,絕對不能輕饒。益降炮竹廠的換地醜聞,又關係到工務部門的行政失當,有否貪瀆欺詐,仍有待調查,再來是文化局的不按制度亂請人事件,暴露的官場文化如何要不得,如今的疊石塘事件,要不是媒體及保育人士窮追猛打,又有廉署出手,才算及時制止工務部門發出興建准照。 澳門土地緊絀,但地價之高,偏又金貴得讓人咋舌,手扼土地審批權、公私營工程項目准照的工務部門,其自由裁量權之大,幾乎無人可予制衡。疊石塘項目2009年由工務局發出的街線圖明明樓宇最高只有8.9米,但2011年發出的新街線圖,竟然可以放高至100米!這完全是一種有人「說了算」的霸王氣魄,何惜其時除了媒體及保育人士發出怒吼,竟然沒有其他政府部門出來提出質疑! 廉政專員聲稱,倘著疊石塘事件涉及貪污、欺詐等刑事成分,一定會跟進,即使有人不在本澳,亦會要求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協助,即使有人過了某類別刑事追溯期,但不表示廉署不會追究。 我們當然鼎力支持專員的說法,亦不希望事件隨著時間過去不了了之;正如專員所說,工務局涉事人員,肯定有行政失當的行為,那麼政府有必要先由行政手段對付目前仍在本澳的人士,並按法例急停其人的長俸、退休金支付;與此同時,檢察院亦須加大調查力度,以用辦何超明案的大魄力,還公眾一個交待,以至涉事人士的清白(倘若無罪)。 歸根究底,為了杜漸防微,政府必須加強監察力度,增加專員所說人力及職權不足的問題,同時賦予城規會有否決權的權力,多方面制衡,還政府公信力的權威形象。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8)日繼續審議《社會房屋法》修訂案,主要就第九條中允許入住社屋的特殊情況和例外情況,社屋申請者的年齡、身份限制等問題展開討論。 法案中建議設例外條款,例如遭受自然災難急須安置的家庭,可以毋須符合社屋申請條件,獲行政長官批准後,即可安排入住預留的社屋單位。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一常會認為應區分容許入住社屋的特殊情況和例外情況,如遇上天災等特殊情況,可由行政長官決定不完全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團入住社屋;如申請家團有返貧現象或經濟薄弱等例外情況,則可由局長或司長決定。 另外,何潤生稱,一常會認為若社屋申請人必須年滿23歲,則毋須再列明申請者不得為全職學生,但目前未有定案。 (陳宇東攝)
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澳門媽閣廟,前年2月10日淩晨發生火警,媽祖大殿內部嚴重焚毀,在特區政府協助下,經過兩年完成修復,前(7)日舉行重光慶典,正式對外開放供善信參拜。 澳門媽閣廟值理會值理柯萬國表示,農曆新年將至,值理會已做好各項安全措施,恭迎善信到媽閣廟參拜,特別是新春佳節上頭注香期間的安全,而大年除夕晚上9時及大年初一將全日開放供善信參拜,大年初二恢復正常,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6時開放。 媽閣廟媽祖大殿於2016年2月10日發生火警,起火主殿內部損毀嚴重,多個牌匾、神枱、傢俱被燒毀,隨即停止對外開放。經過兩年翻新完成修復,媽祖大殿重光慶典儀式前日中午11時舉行,正式對外開放。值理柯萬國表示,現在大殿物料均按照以前的規格重修,並依照文化局及消防局指引,全部均採用防火物料。未來會加強廟內防火安排工作。
一名消費者在南灣區一間藥房購入知名女性保健產品「天喜丸」,發現包裝及圖案與之前購買的產品不同,懷疑是冒牌產品,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澳門海關接獲消委會轉介此舉報個案後展開調查,到藥房搜查,共檢獲600多樽懷疑冒牌「天喜丸」的女性保健產品,帶走藥房一名男負責人及產品供應商一名女負責人,作進一步調查。
新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老柏生昨日被傳媒問到會否就近期流感而停課一事時表示,近兩周只收過一宗有關流感停課需要的市民查詢,當局每天都有對學校進行学生流感情況的數據收集,在今年第三周有16宗個案,但數據一直穩步下降,到上一周僅九宗,學童的疫苗接種率亦非常高,對預防流感起了重要屏障。學校也有傳染病指引,同時亦有資助學校購買相關清潔衞生用品;另外有七成多學校自明天(2月9日)後便會開始放寒假,因此暫時看不到有即時停課需要。 老柏生同時指,就香港對小、幼學童停課一事,本澳未必適合仿效,因兩地間學校班級人數比例、流感疫苗接種情況等數據都存在差異,如盲目仿效反而會影響施政。未來亦會繼續探討相關停課引指引,並定期作出檢討跟進完善,令本澳學童在健康衞生環境下學習。 另外,衛生局新購疫苗亦已陸續到貨,為方便居民接種,轄下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再次提供特別接種服務,於本周六、日(即2月10日及11日)早上9:00至中午1:00開放提供接種服務,毋須預約,歡迎市民前往接種,而早前已預約的人士亦可在上述時間提早接種。
印尼籍女家傭涉嫌偷竊僱主及同事女菲傭財物,總值50,000多元(澳門幣,下同),被司警拘捕,控以加重盜竊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捕印傭姓HAZANAH,30多歲,在本澳任職外僱家傭半年。遇竊女僱主分別聘請了女印傭及一名女菲傭,均不在僱主家留宿。司警本月6日先後接獲菲傭及其女僱主舉報,在氹仔的住所分別被竊,失竊財物合共值50,000多元。 司警調查發現,兩單位沒有被撬痕跡,經分析發現,兩事主均是上月31日至本月4日期間不在澳門,其中菲傭將她的住所鎖匙放在僱主家中。懷疑有人在此期間先後在兩單位偷竊。前日司警人員在涉案印傭上班地點拘捕她,其承認犯案,首先在僱主家取走共事菲傭住所鎖匙,到菲傭住所偷走價值8,000多元金鏈,再返回僱主家中偷走僱主放在櫃桶內多件金飾和42,000多元現金,盜竊所得款項已全數寄回家鄉。
一名32歲新疆女子至少三次以陪伴男賭客賭錢及上房休息為名「褪蝦籠」,伺機偷走對方財物。司警前日傍晚在新口岸拘捕涉案新疆女子,起回一隻屬於其中一事主價值約50萬元名錶。被捕女子昨日下午被司警以加重盜竊和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透露,三宗「褪蝦籠」案件手法大致相同,三名事主分別報稱於上月和本月在賭場遇上該名身材高挑新疆「索女」搭訕,加上異域風情,她更聲稱可以賠賭和陪上酒店房間休息。三名事主以為有「免費餐」送上門,豈料自己反成對方獵物。三人先後將女子帶回房間休息,一覺醒來後才發現財物和女子已不知所終,三人報稱分別損失55,000港元、一隻價值50萬元名錶和80,000港元籌碼。 被捕女子姓孫,32歲,無業。司警透露案情稱,孫女經常在各大賭場尋找「獵物」,藉故向男賭客搭訕並「引誘」一同陪賭,之後又藉詞上酒店房休息短聚,最終趁機偷去對方財物。三名內地男子先後於上月18日、27日及本月6日被孫女以上述方式引誘並成功「褪蝦籠」。 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目標,前晚約7時在新口岸一賭場附近拘捕孫女,她承認犯案,而盜竊得來的50萬元名錶在一間押店典當了30,000港元,其後連同其餘贓款已匯回其家鄉。 司警隨後成功起回被盜名錶。
治安警察局今年1月檢控駕駛者「人行橫道不讓先」168宗、檢控行人「違規過馬路」64宗;去年全年檢控行人「違規過馬路」1,150宗、檢控駕駛者「人行橫道不讓先」則有1,677宗。 為推行及呼籲行人和駕駛者互相禮讓, 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周二(6日)上午到林茂海邊大馬路進行宣傳, 向途人派發宣傳小冊子,並現場對相關的違規行為作出檢控。 治安局昨日表示,治安警交通廳與交通局一直重視向社會各界傳遞交通安全意識,並持續聯合向本澳多所學校、長者中心、團體、業界等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去年受眾接近25,000人。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在50公呎內有過路設施而不使用,可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駕駛者不讓行人先行,首次可科處罰金澳門幣600元至2,500元,累犯則為1,200元至5,000元,並禁止駕駛兩至六個月。 治安警交通廳及交通局呼籲,行人應使用行人橫道或行人天橋,在安全情況下過馬路,以及在過馬路時切勿使用手機以免分心;駕駛者應時刻保持安全車速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接近行人橫道(斑馬線)或交滙處時應減速停車,禮讓行人通過。
廉政公署前天公布的《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其造成的顛覆性威力,較其2016年公布的「益隆炮竹廠換地案」,絕對不遑多讓,但《報告》公布後,後續的事宜,才是「戲肉」所在。 根據《報告》所指,事件中最大「贏家」,是路環居民黃潭勝、黃德興兩人,兩黃在律師李伯樂的協助下,成功成為疊石塘業權人黃譚光的繼承人,再以「偷龍轉鳳」高超手法,將黃譚光當年以300元買入的土地,一轉手變成一億五千萬的巨款! 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在記者會上強調,雖然有些案件類別的追溯期已過,但若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廉署仍會作出跟進。換言之,黃潭勝、黃德興、李伯樂,以至工務局在作出不當批示的有關官員,未必就能安然過關,一切要視乎廉署及檢察院後續的調查成果。
廉署前日公布的《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下稱《報告》)一出,影響最大的莫過於2004年由中輝地產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手中購入項目的勝鴻發展有限公司(勝鴻)。因為倘若在疊石塘山建成13幢最高為33層的塔樓,價值會以數百億元計,但現今《報告》一出,疊石塘山屬國有土地後,則有可能全化為烏有! 在香港註冊的勝鴻,昨日在報章上刊登聲明,強調公司是於2004年透過公開招標拍賣形式,成功中標投得一幅屬完全所有權制度,登記於特區政府物業登記局內,面積56,592平方米,位於路環島,鄰近田畔街的土地;並於2006年有關土地的民事訴訟案件中,獲得澳門法院裁決勝訴,顯示該公司是唯一合法持有該土地的所有業權人。 勝鴻發出的聲明強調,公司是透過合法途徑取得有關土地,所有情況均合情合理合法,現在卻被一份調查《報告》指本公司所取得的私有土地應被政府收回,令公司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引起投資者巨大損失,同時,有關調查報告亦可能影響到大眾市民該本公司的誤解。 廉署2016年公布的益隆炮竹廠換地案,益隆原土地業權人蕭德雄,亦是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的主角之一,蕭德雄2014年曾承認自己是發展商之一,更稱會堅定不移發展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