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76日「死線」的命運倒數⋯⋯

650頭神速格力犬會是怎樣的下場?

電兔永不死,走狗任人烹!上世紀60年代雄霸全球的澳門逸園賽狗,威風延續30多年後終走上日暮之路,離今年7月21日尅權到期還有兩個多月,最觸動人心的事,莫過於650隻格力犬的生死去留問題。 「初八」圈速紀錄無狗可破格力犬是全世界跑得最快的犬隻,當年狗王「初八」的單圈圈速,最高時速接近70公里的追風紀錄,至今無狗可破;但這種跑狗一旦受傷,下場只有人道毀滅一途,據「澳門愛護動物協會」主席馬浩賓透露,半個世紀以來,大約只有七隻被領養而得善終! 狗會由1963年承接經營逸園賽狗場至今,經歷了50多年的變化,由開業時人頭湧湧,到現時門庭冷清,更面臨無法經營的局面;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明言,狗會的尅合同只續期至今年7月21日,如無意外,狗會將從此消失在澳門的賭博事業中。 據了解,現時狗會有近650隻格力犬,而其中有373隻屬於M.Y.C.( 狗會)所擁有,即狗會自身擁有,而其餘的200多隻格力犬分屬於其他狗主(能否領養是另一回事)。公眾目前最關心的是,除了狗場土地如何使用外,是狗會如何處理650隻格力犬? 狗會管理層三緘其口本報記者從狗會逸園賽狗場中發現,狗會確實有實行名為「澳門退役格力犬隻領養計劃」,計劃內容亦寫到「經過專業的培訓及評定後,同樣可以成為家中的溫馴寵物」。 記者從上月17日開始就相關問題查詢狗會,亦到過梁安琪議員辦事處及到立法會向梁議員查詢有關狗隻去向問題,惜梁議員不是不在辦事處,就是對所有問題三緘其口,而狗會至今仍未有一個確實答覆。 450名熱心者吃閉門羹另一方面,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從2012年起開始接觸狗會,希望提供一個領養計劃,但「愛協」主席馬浩賓指出,過去由政府方面作調解,與狗會有過兩次會議都沒有任何結論,馬浩賓更直言:「我們只是提供領養計劃,現時在世界各地已經有近450名領養者願意接手格力犬,但狗會卻一直都拒絕!」半世紀僅七隻逃出鬼門關談到狗會自身的領養計劃,馬浩賓更情緒激動,直斥「由狗會1963年經營至今,只有約七隻能離開狗會被領養!」更稱「每年有近360隻狗被殺害,但一直以來只得七隻狗能被領養」。 梁安琪:唔需要外人介入但由於現時650隻格力犬都屬於狗會所擁有,是死是生外人亦無法插手,「愛協」亦無辦法繞過狗會直接找狗主商談領養,而逸園執行董事梁安琪(圓圖)曾豪稱,自己會照顧這些狗,「唔需要外人介入!」對此,馬浩賓無奈表示:「We will keep an eye on that 」,「會仔細留意著狗會處理格力犬的手法」。 民署促狗會提交可行退役安排記者多日查詢狗會未有答覆,動保團體提出領養建議,狗會亦不接納,那麼作為中間角色的民政總署對此有何意見呢?民政總署電郵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過去已致函「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嚴格遵守《動物保護法》的各項規定,更要求該公司盡快提交及公布有關競賽犬退役安排的可行性方案。此外,民署更建議狗會積極與動物保護組織接洽為退役犬隻尋找領養者,民署願意為相關工作提供技術協助。 最後,民政總署更提到,市政狗房於2017年曾協助狗會為四隻退役格力狗成功安排被本澳居民領養,據領養者的回饋訊息,有關犬隻被領養後,能良好地適應新的生活環境和方式,是理想的寵物犬。

04/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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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市及小販管理法諮詢會

業界關注每年休業日數

民政總署正就訂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 及《小販管理制度法》進行為期60天公眾諮詢,至本月28日結束,民署昨日假氹仔嘉模會堂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會。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收到少意見關注攤販每年休假天數,明白攤販有需要休息,政府是想藉修法取得市民及攤販共識,重申倘業界提交證明申請休業,實際上每年最長休業天數可達180天,無故休假則不得超過30天,並不是每年只可休息30天,但合理休假準則將要根據諮詢結果再作修訂。 會上有業界認為。諮詢文本建議街市新經營者首次租賃期為三年,只限續期一次,六年後需重新競投,阻礙營運計劃;另有業界要求當局解釋攤販記分機制的實質操作。李偉農表示,相關機制是確保街市流動性及找到合適經營組合,合理使用街市資源,記分制是希望攤販在服務、衛生等方面做得更好,表現好者獲續租機會會提高,至於具體記分項目及操作細則,可多聽意見作進一步討論研究。 民署衛生監督部部長田紀洋補充,記分制與競爭取得攤位機制有關,如有新經營者在經營期間沒有被扣分,在新一輪的競爭機制內可獲加分。 民署將於下周三(9日)在祐漢活動中心禮堂增加一場公開諮詢專場, 讓公眾更了解諮詢文本的內容,聽取更多意見及建議。

04/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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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行政效率

佛都有火

關係萬家千戶的都市更新計劃,離不開拆舊建新,但上月下旬特區政府行政會完成討論的《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居然沒有提到制度內重中之重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業權比例不由政府一錘定音,試問你教居民如何適從? 與此同時,政府在其他議題,卻一改「佛系」作為,例如上月底在法務局召開第26次全體會議,法務局前天宣布正就《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 立法聽取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意見,並得到大多數委員同意。 兩件事的性質固然不能混為一談,這裡討論的是兩者行政效率的驚人差別;為何關係澳門百年大計的「都市更新」,可以由2005年提出計劃卻拖延至沒了沒完,而授權執法者截取通訊這麼敏感、爭議的立法,竟又進行得如斯神速? 誰都知道,舊區重建已變成特區政府「永遠的痛」,數以千計有待拆卸重建的舊樓,的確是一項龐大至極的宏圖大計,行政會建議多重稅項豁免及優惠,我們當然贊同,但未免有點本末倒置。因為若要舊樓重建,首先要得到大廈多數業權人同意,這比例如何拿揑,是七成還是八成,差別很大,倘若比例訂定太高如九成,則九成機會成不了事。連業權比例都搞不定,還談甚麼稅項豁免,這不是本末倒置是甚麼? 其次,政府不去訂比例,卻把「波」拋給顧問公司,實屬不負責做法,因為以龐大公務員系統,精英林立,難道都及不上一間顧問公司的所謂研究?另外,這做法既浪費公帑,研究報告出來後,又交到行政會討論,再之後交立法會討論,過程層層疊疊,無了無期……這種「佛系」作為近期可不止一單,以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為例,究竟本澳汽車到香港的配額申請細則如何釐訂,至今居然未有定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被問及時稱,「一般確認所有事項後,交通事務局網站會公布詳情,未公布則是代表尚有事情未處理完。」但甚麼事情未處理完,卻又語焉不詳。 反之,截取通訊及中澳兩地駕照互認,由於極可能是中央交給特區政府督辦的事情,效率卻又快得驚人。在此必須澄清,中央督辦的事,特區政府當然責無旁貸,我們亦非常了解,但豈難道不是中央督辦的事,縱使關係千家萬戶,特區政府就可以「放軟手腳」,拖個十年八載嗎?我們不禁要問,倘若連小小一個澳門都管不好,又何來中央對特區政府的信任、關愛?一旦特區民怨日深,可是三輸局面!慎之,慎之。

04/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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