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日久的「海一居」收地案,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23)日公布判詞稱,土地批給因期限屆滿而宣告失效的情況,應用於新《土地法》。合議庭指出:承批人(保利達洋行)從 1990年獲得黑沙環「P地段」土地批給並開始產生效力,且「P地段」被用於工業設施;然而14年後,承批人捨棄了其工業企業性質,申請將批給用途改為興建商業及住宅建築,有關申請於2006年獲批准,並針對這一新用途訂立新土地利用條款。當時,25年的批給期限已經過了16年,這一點承批人(現上訴人)十分清楚,因此,已對土地進行最低限度利用的理由不成立。 根據新《土地法》規定,臨時批給不可續期,由此可以得出,25年臨時批給期限屆滿後,行政長官如認為在上述期間內事先訂定的利用條款未獲履行,則應宣告合同失效。這是未被延長的期限屆滿的後果,因為法律不容許延期,明確規定了最長期限為25年。 另外,如果承批人未能提交房地產使用准照,那麼行政長官將基於期限屆滿而宣告失效,毋須查明承批人是否有過錯,或者行政當局是否有完全或部分過錯,又或者是否因意外情況或不可抗力而導致未進行土地的利用。 最後,被上訴行為還存在違反「無私原則」、「善意原則」和「適度原則」、濫用權利、作出與《基本法》不符的解釋和未進行預先聽證的瑕疵;綜合上述原因,上訴人被終院判處敗訴。
審計署昨日公布《公共圖書館的圖書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澳門公共圖書館的管理亂象,指出文化局長期以來,在公共圖書館的基本管理工作上,全面失誤,批評其管理層竟在是次調查前,對部分購書長達17 年不上架、藏書環境惡劣不改善、購置物資長期閒置等一系列情況「無知無覺」,導致數以百萬計公帑白白浪費。 審計署表示,上述問題非文化局事後清掃現場或避重就輕地回應一下就可以當作沒有發生過,「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當局應依法追究這些年深日久的錯失,向公眾交代圖書管理的改善工作,從根本上革除固有的管理問題,為未來的升級轉型、拓展規模奠定較堅實基礎,建設專業、盡責的文化管理隊伍。
台北政府上月首次動用《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以「強拆條款」破門而入,清拆六戶「不同意戶」的單位,反映當地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決心。反觀澳門,「舊區重整」自2005 年第二屆政府提出,過程中「諮詢完又改,改完又諮詢」,直至第四屆政府以來仍是「只聞樓梯響」。究其原因,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態度未夠積極,以及立法進度龜速,是令本澳都市更新停滯不前的最大「絆腳石」。 本澳樓齡超過30年的舊樓多達4,000 多幢,樓齡超過40年的舊樓亦有1,000 多幢,不少居住在舊樓的居民都大吐苦水,每日都要面對外牆剝落、滲漏水、衛生環境惡劣等問題,擔心這些「年屆中年」的舊樓沒有再多幾個「十年」可以蹉跎。社會對「都市更新」早有共識,何解歷屆政府管治班子經過超過13年討論,半點實際工作都未有落實? 「都市更新」需要多部法律法規配套,包括樓宇重建業權同意比例、成立全資公司、興建「置換房」安置受影響居民、訂立仲裁機制、現金補償等。但時至今日,仍未有一條相關法案推出。直至上月,行政會才完成《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明日(25日)終於交到立法會大會,進行一般性審議及表決,然後再提交立法會小組會進行細則性審議; 昨日,政府在公布解決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上樓問題方案時,才「順勢」透露會在加入「都市更新」元素, 在海一居原址興建「置換房」單位,但又要待到今年第三季才開展有關興建「置換房」法案的公眾諮詢,爭取於第四屆政府換屆前,完成草擬法案,交到立法會審議。 可以預期的是,「都市更新」的法案無可能在本屆政府換屆前完成審議,下屆特首花落誰家, 仍是未知之數, 但「都市更新」這個「燙手山芋」肯定將第三度交予新一屆管治班子「拆彈」。全澳社會,特別是數十萬居住在舊區的市民,都殷切期望新一屆政府有決心及智慧,盡快為「都市更新」立法,讓正邁向「老年化」發展的澳門注入新活
針對審計署昨日公布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文化局昨日出新聞稿回應,表示為公共圖書館在圖書工作的管理及流程上存在缺失,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深表歉意,承諾必定以此為誡,進行深刻反省及認真檢討,並嚴格遵從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即時落實有關改善措施。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亦回應事件,表示對相關審計報告高度重視,已指示文化局根據有關報告所指出的各項問題作出全面及嚴謹的檢討,就各項完善及內部調查工作盡快提交報告。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審議《取得機動車特別稅務優惠》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席間有委員建議,政府應設立互換機制,即水浸車車主登記報銷車輛後,可選擇購買不同車款或車種,政府回應會研究有關建議。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因「天鴿」風災損毀並已註 銷的車輛登記數目為6,521輛,法案涉及的稅務優惠約為1.47 億元。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圓圖)在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水浸車稅務優惠法案立法程序較長的原因;政府代表稱,由於法案涉及交通事務局、法務局等多個部門,過程中亦需廣泛聽取意見,令立法需時較長。 何潤生並提到,法案現建議水浸車車主購買同類型的車輛, 才可享稅務優惠, 如之前報銷受損私家車車主需在購買新一台私家車才可享有稅務優惠,委員會認為應設立互換機制,讓市民選擇,無論購買新的私家車或電單車也應享有優惠。 他並稱,委員會認為有關建議無違背法案之標的及立法原意。政府代表回應稱,設立互換機制會令當局在行政程序和工作執行上存在較多困難,但對委員會的建議持正面及開放態度,並表明會研究有關建議。委員會將於今天(24 日)與政府代表繼續審議法案。
催促政府盡快就「都市更新」進行立法呼聲日高,並將有關法案以緊急程序送交立法會優先審議,體現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決心。身為「都市更新」委員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回應表示,雖然當局不會以一個整體法律的形式進行立法,但會針對每項具體問題分別立法,未來會陸續將法案送交立法會。 羅立文昨日出席「都更會」特別會議後向傳媒表示,可能外界有所誤會、希望作出澄清,「唔係我哋唔做法律」,只是不會以整體框架法律的形式(例如《都更法》),而是分別立法。羅立文又指,明天(25日)立法會全體會議將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而日後還會有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暫住房」制度、政府設立公司等問題,需要分別推動立法。 此外,有意見建議政府以祐漢區為試點推動都市更新,羅立文重申,政府現時沒有此項規劃,「事實係冇,我唔可以呃你哋」。羅立文解釋,「每一幢大廈都有小業主」,即使大廈建築老舊,亦無法強行改造或重建,必須先取得小業主同意。羅立文又補充,「都市更新」可以由小業主自發、私人發展商收樓、政府推動這三種形式進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昨(23)日下午到貴州省從江縣出席脫貧攻堅工作座談會,聽取貴州省和從江縣代表介紹扶貧工作情況。 行政長官發言時表示,是次參與從江縣脫貧攻堅工作,澳門將堅持「從江所需」與「澳門所長」相結合的原則,把重點放在教育、醫療、旅遊、文化、產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工作,並透過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平台,深化合作基礎,促進澳門與貴州兩地共同發展。澳門特區能夠參與貴州省從江縣脫貧攻堅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是挑戰,更是機遇,也是優勢發展的好機會。 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在座談會上,就特區幫扶從江工作提出四點想法,一是要積極探索扶貧合作的新模式;二是要推動有關幫扶項目落到實處;三是要有效激發脫貧攻堅的內生動力;四是要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 他希望通過這次扶幫工作,不僅幫助從江縣困難群眾早日擺脫貧困,而且為從江今後的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貴州省委副秘書長、省扶貧辦主任李建介紹貴州省脫貧攻堅工作時表示,貴州省是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打贏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是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他稱,在澳門中聯辦、國務院扶貧辦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等的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堅持把脫貧攻堅作為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用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貴州省黔東南州從江縣委副書記、縣長涂剛表示,雖然近年來交通基礎設施、城鄉建設、城鄉居民收入等大幅改善,但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仍然是從江脫貧攻堅最顯著的特徵,目前全縣還有197個貧困村,其中深度貧困村164 個,72,000多貧困人口,貧困發生率高達21.92%,是全省貧困發生率最高的縣,脫貧攻堅任務十分繁重。
正在貴州的行政長官崔世安,昨(23)日中午在從江縣出席澳門特區幫扶從江項目協議簽署儀式,共簽署九份協議,涉及教育、會展及經貿合作、援建、人力資源、旅遊市場推廣、幫扶資金等方面的幫扶項目,其中四份由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簽署,包括《援建貴州省從江縣丙妹鎮大歹小學的意向協議》、《締結友好姊妹學校項目協議》、《從江貧困學生就讀澳門高等院校學位課程獎學金計劃合作協議》和《利用會展業促進外貿流通及推廣發展合作協議》。
很多遊戲玩家現在都喜歡「追落後」,而遊戲公司為滿足忠實玩家的懷舊情懷,亦會推出經典復刻版,但有的產品太過熱賣,一直處於斷貨狀態,讓很多懷舊玩家感到遺憾的同時,亦讓一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在網上兜售仿真版遊戲機,聲稱是正版貨,買家返家細查始發現乃假貨,懷疑墮入網購陷阱,但追討無門。
行政長官崔世安、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昨(22)日分別率團訪問貴州貴陽市,拜會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及省長諶貽琴,展開一連三日訪問行程。 昨日下午三方簽訂扶貧合作框架協議,將發揮現有合作及聯絡機制,拓寬合作領域及水平,令澳門與貴州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並為貴州省實現全面脫貧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