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宣佈收回南灣湖A、C 及D 區共16 幅臨時批租期屆滿但仍未完成利用土地,土地承批人批評政府做法不公,指出土地多年未能發展,背後有不少不為人知的辛酸。土地管理發展策略協會主席關偉霖表示,本澳上世紀80 年代末、90 年代初期經濟低迷,政府財政儲備虛空,為了澳門能順利回歸祖國,中葡聯合聲明設立了中葡土地小組,規定每年可批出二十公頃土地(包括填海地及未開發用地,如石排灣區及南灣湖等土地)。有關的批地所得扣除成本後,由澳葡政府及日後成立之澳門特區政府平分,用以作回歸後特區政府之財政儲備。 在此背景下,很多愛國愛澳的企業家,當中不乏商界翹楚、愛國人士、歸僑等,在即使明白所獲得的批地屬於未開發用地,以及於短期內無法立即進行利用的土地的情況下,仍然願意出錢、出力,助力澳門順利回歸而向政府申請批給土地。其中,南灣湖一帶二十多幅及石排灣十多幅土地均是在上述的時期進行簽訂的。無奈地,回顧這些土地廿多年的歷史,土地承批人一直沒有獲得完成土地利用的機會。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百廢待興。政府財政緊拙,期望能透過土地批給,獲得大量的財政收入的同時,亦期望透過承批人的投資,振興經濟。因而有關的批給合同條款,只是順應一些既有的框架擬定、簽署。而且,在簽訂之時,根本沒有可利用的土地(如南灣海域或石排灣山體等)。 就南灣海灣發展計劃而言,批給合同內設定的多達十多項的特別負擔,包括填海造地、建兩個人工湖(現南灣湖及西灣湖)、以及南灣A、B、C、D、E 區的一體化基建工程、包括由媽閣至皇朝的排汙廢物處理系統、電力、自來水、電訊網絡、興建長達接連五個區域的道路等,換言之,土地承批人包攬此項澳門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創建,整個計劃之浩大,實是當時的澳門前所未有。 土地承批人亦為此繳付溢價金超過40 億澳門幣,連同上述的整個計劃的造價,斥資達110 億澳門元(見1993 年7 月9 日澳門及香港報章),相當於現時過千億澳門元,工程耗時約十年,直到澳門回歸時期才陸續竣工。然而,其批給合同之租賃期的訂定,是由刊登公報之日已起計。換言之,當承批人完成上述之特別負擔後,租賃期只剩大約15 年。 2001 年-2004 年,當南灣湖B、C、D 區的土地發展具備條件展開,特區政府開放賭權,土地承批人讓出所有B 區的珍貴批租土地,以配合政府開發博彩業。特區政府承諾日後將會批出一幅或一幅以上,位於南灣湖C、D 區的土地,或具同等建築面積及建築能力的區域或土地作為補償,但至今仍未兌現。 2005 年-2007 年,政府發出南灣湖多幅土地之街道準線圖。承批人入則,申請發展土地項目。期間,澳門成功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於2006 年,政府廢止了原有的規劃,並表示將會重新規劃南灣湖C、D 區,導致有些在發展建設中的土地(例如嘗試打樁,獲得工程準照,編製計劃,批則等)均被政府叫停。叫停原因是南灣湖新規劃需配合世界遺產等等。 2006 年-2016 年這十年間內,土地承批人不斷詢問特區政府,懇請盡快公佈新的南灣湖C、D 區規劃,以重啟發展項目。但至今這片土地的新規劃仍未發出。 (詳情可透過以下網頁瞭解:http://www.namvan.com. mo)類似的情況亦同時發生在同期獲批的石排灣蝴蝶穀十多幅土地。當地是一片岩石山體,海拔高達40-50 米。 承批人必須等待山體變為平地、完善有關的水、電、道路等基礎配套設施後,才能進行土地利用。 1993 年,政府主動提出更改土地用途由工業變為住宅。並表明需要展開全新的規劃研究。同時,政府委託協力廠商工程公司進行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工程歷時近廿年。 2009 年,政府在新聞發布會首次介紹「石排灣都市化規劃」及「石排灣公屋」計劃,並推行「公屋先行」,優先興建公屋。 2015 年,大部分的石排灣批地已經或即將屆滿,政府已經陸續地刊登政府公報,宣告土地批給合同失效。但政府從來沒有發出「規劃條件圖」予絕大多數承批人發展,即使承批人多年來不斷申請,以及向政府表達訴求。 2017 年,政府啟動了對失效土地的收回程式,要求石排灣工業區的承批人遷離土地。 從上面簡略的歷史可以清晰地看到,大量的臨時批給土地不能如期完成利用的原因,可主要歸納以下五個因素:
《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上周五(25 日)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法案旨在避免舊樓重建時出現雙重課稅,新樓面積超過舊樓10% 要繳交超出部分的稅款、發展商三年內未完成地基便不獲稅務優惠等,法案將交由立法會小組委員會細則性審議。
政府正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公眾諮詢,前天(周六)假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白安德、古綺勤,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警司劉家榮主持,近100名市民出席,十多人發表對法案的意見,大部分人士均對修法方向表示認同。 有在場家長認為,對於未有認知能力小孩或未成年人士,必須得到《父母同意書》才能出入境,以保障他們的安全。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圓圖)表示,去年約有400萬人次的學童過境到珠海上學,現時設有學童專道讓未成年學童過關,是次修法希望由家長主動提出是否需要限制子女出入境。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補充,可考慮讓父母自行申請禁止子女出境,或維持現時做法。 有與會者認為,法案建議如被拘非法入境或逗留人士,在被調查取不合作態度,60天的拘留期將被中止,繼續留在拘留中心,會對公帑造成壓力。梁文昌表示,修法是希望針對故意虛報身份人士,除有人故意虛報遺失證件等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也不會超過60天拘留時間。他補充,現時拘留倉只有十多名等待遣返人士,倉位數目壓力不大。 有與會者指澳門偷渡情況嚴重,偷渡及協助偷渡人士也應該被刑事化,以打壓偷渡者集團式運作。
澳門關愛志願者協會一行13人在會長馮曦明帶領下,本月19至23日到四川馬邊彝族自治縣高卓營鄉中心學校鐵覺校區開展助學扶貧活動,向該校288名學生捐贈書包、運動服、運動鞋及日常生活物品;向學校捐贈多功能體操墊、乒乓球台、籃球、足球、跳繩等多種體育用品;並訪問五個特困學生家庭及送上米、麵、食油和助學金;共捐助愛心物資和助學金逾80,000 元人民幣。 活動首日,志願者在受資助學校的教師和當地志願者陪同下,深入訪問山區村落特困學生家庭,與特困學生和家長促膝而談,了解上學和生活情況。次日,到高卓營鄉中心學校鐵覺校區小學探訪和慰問師生,向學校和學生捐贈愛心物資。得到該校區全體師生熱烈歡迎,捐贈儀式上,澳關協秘書長羅建兒致辭時,鼓勵學生好好學習、志存高遠,樹立理想、堅定信念、學有所成、建設好家鄉,改善家庭經濟情況,脫貧解困、貢獻社會;並感謝捐助是次活動的各位善長仁翁。 該校教學區負責人對澳門關愛志願者協會愛心助學活動表示感謝,學校師生心懷感恩,將化關愛之心為動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出更多更好對社會有用人才回報愛心人士的深切關懷。 澳門關愛志願者協會是個註冊的民間非牟利機構,到四川、雲南等地賬災、助學、扶貧已連續八年,每次活動皆自籌資金。未來也將不忘初心,繼續關注山區留守學童,秉持創會宗旨,為慈善公益作出積極貢獻。
立法會上周五(25日)表決通過議員李靜儀就檢討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政策的辯論動議,表決結果為 25票贊成和一票棄權。 李靜儀(圓圖)在理由陳述中認為,有關制度實施20年來缺乏檢討,導致有人藉漏洞弄虛作假,廉署在工作報告亦揭發涉及捏造投資計劃、偽造學歷及開設空殼公司等獲批居留的個案,反映當局核實申請資料的機制存在重大漏洞。 她又指,「技術移民」項目存在同樣的問題,政策原意是為了吸引本地區所需而又具有專業性的外地專才流入;在本澳已容許大量輸入外僱的情況下,制度理應更為嚴謹。然而,貿易投資促進局卻一直未有就澳門人才需求類別作詳細分析和要求,亦沒有明確的審批及計分標準,反而有僱主聘用即符合其中要求,而有關申請條件亦已嚴重滯後於社會發展,此等制度粗疏不但擠壓本地人的發展機會,更甚者被濫用為單純幫外地人取得澳門身份證的渠道,與政策的原意相違背。
澳門工商聯會主辦「2018青創闖天下」系列活動、大西洋銀行冠名贊助的「校園互動工作坊」,菜農子弟學校專場於上周一(21日)舉行,同學分別進行創業主題情景體驗,嘉賓帶動學生討論,圍繞創業主題思考,幫助同學明白創業前需做足準備。 活動中,同學分組進行體驗,分別從「創事業」、「創專業」、「創家業」三個方面討論,圍繞如何開設藥房、工程公司及如何做一位稱職電腦工程師進行討論。從經驗、學位、資源、資金四個方面考慮,如何做好創業前準備。菜農子弟學校王國英校長提及青年創業成功之處在於是否吸收失敗經驗,踏足社會後少碰壁,多走直路。澳門將面對如何培育人才,如何走出去,如何可持續發展。澳門定位「一個中心一個平台」,再加上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發展潛力,澳門將有更大發展空間,希望同學在高三選科及大學升學試上能更好找到自身發展方向。通過簡單遊戲體驗創業的難處及應謹慎考慮,不應過於著急,盲目創業。創業過程往往比預期需要更多,青創闖天下通過活動希望帶更多的資訊的資源,希望同學能吸收更多成功及失敗經驗。
因去年強颱風「天鴿」造成的「8.23風災」眨眼已過去九個多月,市面再也看不見絲毫「創傷」痕跡,但在不見天日的幾個地下停車場內,依舊「血跡斑斑」,一台台布滿灰塵、泥污的「殭屍車」,似在訴說著當日風災的無情蹂躪,但熟令致之? 雖然政府在風災後迅速推出「購買新車稅務減免方案」,但一直至今年4月19日,《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才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然而,集結約200名苦主的「澳門維護水浸車權益聯盟」認為,稅務優惠方案不合理及強制性條款苛刻,聯盟無法接受。 據悉,聯盟內部分車主正考慮向涉事停車場司法訴訟;而一旦官司展開,停車場內的「殭屍車」因是重要證物不能移走,不知「殭」至何年何月,同時亦造成另一社會沉重負擔。聯盟早前發表聲明認為,政府應釐清當局及停車場在風災中的責任,並合理解決水浸車賠償問題。
擾嚷多時「海一居」事件昨日有了解決方案,而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母公司保利達資產控股,昨(24)日晚間在香港證券交易所發出公告,指根據法律意見,董事會認為澳門特區政府對「海一居」項目發展所需之審批及許可有所延誤,導致該項目在到期日前不能完成,因此保利達有強烈法律依據和理由,要求澳門政府賠償損失,保利達洋行法律代表將盡快提出申請。基於集團去年12月31日經審核財務報告表,集團於該項目權益約港幣78.4 億元。 除了公告將向政府求償外,保利達並未對購買「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做出任何回應。昨日一早,多名「海一居」小業主來到保利達集團,要求與負責人見面,惟現場只有數名保安人員,相關負責人並未出現。 保利達曾揚言「唔會退錢」有小業主表示,政府前日提出的解決方案「冇辦法可接受」,不但公布前未有公開諮詢,公布後也未說明何謂「置換房」,究竟是私樓還是公屋都沒有闡明,如果是公屋,「點會用700萬去買」。有業主認為,政府應優先解決積供業主的銀行供款問題,並要求發展商馬上退錢,才有能力考慮是否買政府的房屋,因為如今「兩餐飯都成問題」。早前曾有小業主在法院勝訴,可向保利達收回預約買賣合同款200多萬元,但有在場業主指,保利達至現時仍未退款,更揚言「唔會退錢」。 宋碧琪:發展商應主動退錢立法會議員宋碧琪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在小業主角度當然想「上樓」,而現時政府的方案與小業主的想法有落差,需要先與發展商解約,才能再去購買置換房,當中涉及多個法律程序,而發展商應付最大法律責任,主動將錢退回小業主。她認為政府提出的方案,已經釋出最大善意解決事件。 何潤生:盡快公布方案細節議員何潤生則在受訪時表示,政府應該盡快公布方案詳情,釋除小業主疑慮,同時為了推動都市更新,應馬上進行相關規劃。他認為,置換房是公屋項目,但近年本澳的公屋質素有落差,小業主自然有一定的憂慮,他建議政府透過不同渠道聽取持份者的意見,平衡各方利益。
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交通事務局昨(2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大橋跨境通行政策,澳門口岸管理區設有邊檢大樓、東西兩座停車場,以及東區、西區兩個上落客區,分別供入境澳門及本澳出境的市民及旅客使用。未來市民經由澳門口岸辦理出境手續後,可搭乘口岸穿梭巴士、跨境出租車或跨境私家車,經由港珠澳大橋前往香港。交通局指出,穿梭巴士將分粵港、港澳兩條路線,每日往來超過200班次,目前暫未確定具體票價。而澳門跨境私家車配額,預料將以抽籤方式分配。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第二次審議「天鴿」風災中損毀車輛《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一常會前日建議設立互換機制,雖然政府回應稱會積極考慮,但也指出在行政程序和工作執行上存在較多困難。詎料事情僅過一日,政府作出180度重大讓步,昨日接納「互換機制」方案。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圓圖)稱,政府接納委員會建議設「互換機制」,將來車主買新車不用只買同一類車才獲退稅。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期間註 銷的是電單車,即使新買的是汽車,退稅的金額是以電單車作計算。然而,若註銷的是汽車,重新購買的是電單車,但退稅金額卻是以電單車作計算! 至於法案的退稅金額建議不變,在法律生效兩年內,購買新車可獲扣稅,私家車稅務優惠最低扣減金額為8,000元,最高為14萬元,電單車方面,最低為2,000元,最高為5,500元。建議金額跟今年4月19日於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的優惠一樣。 何潤生稱,委員會曾建議不買車亦可退稅,以及延長損毀車輛註銷期限等,但政府為免混亂,也考慮到當時已進行了不少的呼籲,故決定維持去年9月18日或之前在交通局事務局註銷的車輛,才符合資格。 由於政府接納設「互換機制」,因此法案部分條文需要修改,待政府提交替代文本後,一常會爭取在今年8月15日(即立法會休會期)前交上大會審議。 然而,由多個停車場水浸車車主組成的「澳門維謢水浸車權益聯盟」早前認為,居民因風災及政府失責導致的財產損失,跟他們往後是否重新購車、購入的是否同款車種或環保車無關,促請政府應承擔風災責任,無論車是否另購新車,一律可獲直接退還水浸車原已預繳的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