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祭出尚方寶劍

終審法院上月23日對「海一居」作出終審判決至今已一個多星期,作為事件的最關鍵人物—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先生,並沒有站出來向3,020 戶「海一居」小業主作出交代,我們強烈要求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1條規定,傳召柯為湘出席立法會「聽證會」,向「海一居」一眾小業主交代會否「退訂」? 抑或他本人有其他切實可行的方案?作為立足澳門這麼大的企業最高負責人,柯先生必須擔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 昨日立法會全體大會中,至少有七名議員就「海一居」事件提出不同建議,包括重新開標,讓可以競投的發展商在原有地基的地盤上開展工程,免除不必要的勘探、落樁等工程; 修改新《土地法》,重新訂定可歸責及不可歸責的適用範圍; 要求發展商按承諾「退訂」等。 除了修法曠日持久外,議員們其他的建議,其實可行性都很高。首先,按原圖則興建樓盤,表面看是最快的方案,亦能滿足大部分小業主的要求,但就要保利達願意交出圖則才能成事,而手握這麼重要的「籌碼」,不排除保利達以此作為與政府達成另一「合作夥伴」的「籌碼」,只是這樣政府願意嗎? 政府計劃興建的甚麼「置換房」,雖未算得上是「餿主意」,但要「海一居」小業主按當日支付的樓價,去換一套普通的「公屋」,你說他們會願意嗎? 剩下來最快捷的賠償方案,就是「退訂」。柯先生去年3月在北京出席全國政協會議後對在場記者表示,如果有一手樓花業主要求「退訂」,公司會積極配合,但不包括二手、三手樓花,又強調公司不會不負責任。 按照法例,保利達未能如期交樓,需賠雙倍訂金。即使一手樓花戶數不多,但至少保利達要按承諾落實賠償,這是第一步,亦免去小業打官司之苦。保利達若願意釋出這份善意,亦算是擔起了部分社會責任,至不濟亦不會如昨日有議員所說的「賴皮」了。 我們建議,保利達若仍以甚麼研究判詞為藉口,甚或根本不出來向小業主交代,過了一定期限,例如一個月,立法會可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1條規定,傳召柯先生到立法會作證和提供證據。只要至少有兩名議員聯袂向立法會主席提出,若獲得通過,就可傳召當事人,這是一紙有法律效力的傳召,柯先生不能不出席「解畫」。 「海一居」事件已糾纏太久,耗費大量社會資源,政府再不拿出手段,攤子只會愈久愈臭。

01/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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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建議愛協與逸園合作

處理600隻格力犬領養安置

逸園賽狗場須於下(7)月21 日前遷離現址,坊間更為關注是近600 隻格力犬的安置方案,民政總署要求逸園賽狗需於5 月底前提交安置格力犬方案,逸園賽狗公司執行董事梁安琪昨日受訪時表示,逸園已向民署提交安置格力犬的具體方案及時間表,規劃內容會在相關網站公開,所有計劃內容會配合政府發展。她強調,歡迎所有真心領養格力犬的人士領養。 另外,澳門愛護動物協會(下稱「愛協」)要求民署協調安置格力犬工作,民署函覆建議積極與「逸園」協調及開展相關領養工作。 「愛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稱,至今已收到400 多份領養申請。 「愛協」董事會成員Zoe 表示,近日收到民署來信,指於5 月23日曾與「逸園」舉行會議,「逸園」認同有責任為退役格力犬尋找合適領養家庭,建議「愛協」積極與「逸園」協調及開展相關工作。 鄧詠恩稱,「愛協」對此高度認同,亦非常願意幫助「逸園」為格力犬向世界各地尋找有意領養人士;民署亦曾向愛協透露,「逸園」願意與任何動保團體合作處理相關事宜,但就未公布詳細合作方案。 鄧詠恩稱,最近亦曾向「逸園」方面接觸,向其表示非常有誠意合作處理格力犬尋找領養計劃,惟當時「逸園」回覆只是叫有心人士可到該會網站登記,但似乎未有釋出合作意願。 「愛協」已收到來自世界各地合共400 多份領養申請表,而過去亦曾為兩隻格力犬做移民手續,大約需時三至四個月。鄧詠恩強調,有意與「逸園」合作開展領養計劃,當中「愛協」只是出於為動物服務的宗旨,並不涉及任何利益收受,希望可盡快與「逸園」共同開展相關計劃。

01/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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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推出「EasyGo」手機網站

助市民旅客掌握市政設施資訊

民政總署昨(31)日假民政總署大禮堂舉行市政設施「EasyGo 」發布會。民署為配合特區政府發展智慧型城市的方針,今(1)日起推出市政設施「EasyGo 」,助市民旅客掌握市政設施資訊。 民署表示,目前分別於澳門半島、氹仔及路環的30支古典式指示牌及30個公廁指示牌,裝有市政設施「EasyGo 」的二維碼。網站支援三種文字及四種語言,市民和旅客只需使用手機,掃描指示牌上的「EasyGo 」二維碼,即可快捷取得民署轄下各市政設施,如市政街市、街市熟食中心、小販區、公共廁所和公園等資訊,提供包括設施的地理位置、地址、開放時間及歷史簡介等資料,如用戶掃描公廁指示牌上的二維碼,可直接知道公廁的具體位置,方便市民和旅客前往,使用公廁後用戶可對公廁進行滿意度評分,有助民署進一步完善有關設施。 民署稱,「EasyGo 」還提供步行及巴士路線建議,透過手機即時定位功能,用戶可跟隨建議的路線和語音提示,前往目的地。此外,「EasyGo 」還兼備語音導賞功能,以聲音配搭文字介紹設施的歷史背景,加深市民及旅客對各市政設施的認識。 另外,除掃描二維碼外,用戶亦可於手機直接輸入https://www. easygo.gov.mo 進入「EasyGo 」網站,可按網頁提示將網址加至手機主畫面,方便日後隨時使用。

01/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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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買樓買鋪要買信譽

施家倫:努力斡旋珠海市政府

過去曾協助過數宗內地「爛尾樓」本澳苦主的立法會議員施家倫(圓圖)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已將斗門「爛尾鋪」事件轉告澳門中聯辦,又與珠海市政府協調,現時珠海市政府正按照法律程序幫小業主追討。但他坦言,這類案件可透過司法訴訟追討,可能需要一段漫長時間,甚至也有可能在開發商倒閉或轉移資本的情況下,會遇到「執行難」問題,如發展商有心「著草」,真的會血本無歸。 施家倫稱,內地法律規定銷售樓盤,必須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一定手續,但有部分內地樓盤利用本地法律空隙,在無預售證情況下就到澳門銷售,所以要到內地買樓首先要看有關項目開售有否預售證。 但反觀洪小姐的案件,她也不太清楚發展商是否有提供預售證明。如果沒有預售證的話,即使地產銷售說得天花亂墜,都不要盲目投資。同時,一定要對開發商以往的起樓業績有較全面的了解,選擇業界口碑好、從業時間長的開發商,最終交易成功的機會較大。 他續稱,據內地法例規定,發展商要買賣樓花,必須把得到的錢存入保障戶口,受政府監管;同時,他強調買賣合約非常重要,呼籲欲在內地投資買樓的市民,一定要仔細看每一個條款,簽約時要認真謹慎。

31/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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