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紳士大馬路與鴨涌馬路交界,前(6)日發生一宗嚴重交通事故,其中40多歲的電單車男司機受重傷,當場送山頂醫院搶救,惜延至昨日經搶救無效,昨(7)日早上9 時許在山頂醫院傷重不治。 該宗嚴重交通事故發生在前日上午約8時30分,一輛重型電單車和一輛輕型私家車當駛至何賢紳士大馬路與鴨涌馬路交界時發生碰撞,事件中40多歲的電單車男司機受重傷送院搶救無效,而駕駛輕型私家車的40多歲、本地黃姓司機通過酒精測試,是次交通事故不涉及醉駕。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是涉事電單車行至「STOP 」符號時沒有停止讓先,意外真正起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治安警呼籲有關事故發生經過之目擊者,或能提供對該宗交通意外有關任何資料之人士,可致電交通廳24小時電話熱線:2837 4214,與值日官聯絡。,
新口岸一間押店的一名本地男職員涉嫌監守自盜,返工期間偷走店內95萬港元財物,其後假扮身體不適離開,變賣贓物後更潛逃回內地超過半年。直至近日,涉案男子在珠海落網,珠海警方昨(7)日將其移交澳門司警跟進,司警現正調查其犯案動機及追查贓款下落。 被捕男子姓伍,38歲,本澳居民,於新口岸一間押店任職一年,涉嫌「信任之濫用罪」及「詐騙罪」,司警稍後將其移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透露,去年11月18日接獲有關押店負責人報案,指懷疑有員工利用工作之便,偷走公司總值95萬港元財物,包括80萬港元現金,兩條白金頸鍊連吊墜,兩隻名錶。司警翻查店鋪閉路電視,確定入職一年多的伍男與案有關,但當時他已不知所終。 司警經調查發現,伍男在去年11月2日開始,多次在上班期間趁店內無客,偷走飾櫃內的飾物及收銀機內現金,隨後分別在本澳數間押店,以12 萬5,000港元典當涉案贓物。同月18日中午再偷走80萬現金,聲稱身體不適向同事告假,迅即潛逃到內地。 司警知悉伍男最近在珠海出現,隨即啟動與內地警方的警務聯絡機制,要求協助攔截伍男。至昨日,珠海公安成功在當地拘捕伍男,同日下午於拱北和關閘口岸之間的車道,將其移交澳門司警跟進。
一名報稱職業廚師的本地男子,本周一(4日)因涉及一宗超速駕駛案,到初級法院應訊,在安檢期間,被法院保安即場發現其手提袋內藏有一把長約22厘米的利刀,治安警接報後到場將其拘捕,控以「禁用武器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捕男子姓何,20多歲,本澳居民,供稱因不知道禁帶刀進入法院,故此一時大意犯錯。 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案情指,本周一下午2時,接獲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初級法院的保安員報案,指在檢查一名進入法院男子的手提袋時,發現利刀的禁用武器,派員到場調查,證實男子藏有一把總長約22厘米、用紙套包裹的金屬刀。經查問,該男子當日到法院,是準備應訊一宗疑超速駕駛案。治安警將其拘捕並起訴「禁用武器罪」,翌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有沒有想過,澳門居民每拉一次沖廁水箱,用水量已足夠一個四口家庭一整天的飲用和煮食?正當全球深明乾淨淡水不足,各地都極為珍惜食用淡水的時候,澳門人每分每秒卻用食用淡水沖廁,認真「奢侈」! 當初,澳門城市規劃中未能如鄰埠香港般設置海水沖厠系統,所以到目前為止澳門仍然使用食用淡水沖廁,但現時新城填海A至E區正在海中冒起,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議程前發言時建議,政府正好趁填海區全新規劃之良機,引入海水沖廁,力阻澳門繼續做「大嘥鬼」城市。
新馬路轉入龍嵩正街附近今年3月出現路陷,民政總署考慮到新馬路使用的石板渠已逾90年歷史,路面亦使用約30年,已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有必要進行維修,決定由本月30日至8月31日,分兩階段對新馬路部分路段進行排水系統及重鋪路面工程。民政總署、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代表昨日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工程期間臨時交通安排,將封閉兩條行車線,只保留一條,並將24小時施工。
交通事務局宣布由於部分法律條文已難以配合現時實際環境或交通狀況,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大幅增加違法泊車等行政違法罰則,引起社會極大反響,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有關建議只是一個諮詢方案,希望大家「冷靜啲」,「唔使咁緊張」。 籲市民冷靜 稱諮詢文本未定案羅立文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回應傳媒追問稱,修改建議本月28 日才公開諮詢,期為60 天至8 月26 日,「諮詢完我哋慢慢傾好嘛,你哋唔好咁緊張」,他又多次強調,今次只是一個諮詢文本,不用太多假設,市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又指諮詢後還須草擬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等程序,仍有一段好長的路要走。 被問到是否有機會不增加罰則,羅立文指「乜嘢機會都有」,希望大家多一點信心。另外,對於澳門的士違規問題嚴重,羅立文回應,本澳目前只有一個的士法律制度,要立法會通過新《的士法》才可實行新法,現階段只能「依法施政」。
文化遺產委員會前(5)日在沒有通知傳媒採訪下召開平常會議。會後發出新聞稿稱,大部分委員不建議將路環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文化局昨(6)日下午就此舉行記者會解釋。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稱,出席文遺會的委員有17位,當中14位不建議把荔枝碗評為文物,大部分委員擔憂荔枝碗船廠片區評為文物後,需花費巨額公帑修復十多間船廠,而且會對活化造成制約。 梁惠敏解釋,委員會普遍認同荔枝碗船廠片區需要進行活化再利用,以更好延續該區在景觀上及體現造船工藝上的價值,發揮其作為文化資源的作用,從而達至更大的社會效益;然而,亦有部分委員憂慮船廠片區倘評定為文物後,需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範,不一定有利於活化。 文遺會憂需巨額公帑修復她稱,綜合委員意見,主要認為若荔枝碗被評為文物後,需要大量公帑作修復,實際上以荔枝碗的情況,在工程技術上無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原貌修復。此外,委員傾向荔枝碗船廠片區需要活化,展示昔日造船工藝之餘,亦可提供休閒旅遊的活動空間,甚至加入消費元素,若一旦被評為文物,將難以加入相關的休閒設施及元素。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表示,自去年12月展開評定工作,諮詢期間有80%公眾建議荔枝碗船廠片區評為文物。她強調,局方目前需整合分析收集到的意見,現階段荔枝碗船廠片區未完成評定程序,對荔枝碗是否評為文物未有最終決定。 對於文化局表示以公眾利益以及對委員的尊重為由,決定不公開傳媒採訪文遺會平常會議。有傳媒質疑若以「公眾利益」為由更加應該公開予傳媒採訪,穆欣欣回應指,因當局會統一公眾及文遺會對荔枝碗的相關意見再稍後公開,「避免率先報道以致言論上有偏頗」,故決定不公開予傳媒採訪。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6)日舉行會議,委員亦關注交通事務局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法》,大幅增加違法泊車等行政違法罰則,委員楊文遠在議程前發言中表示,在公共交通配套及控車政策未完善之時,大幅調升違泊罰款只會引起市民不滿與反彈,希望當局三思。 楊文遠稱,目前全澳停車場及路邊合法汽車泊位大約12.6萬個,而汽車總數卻為11萬輛,已將近飽和。而電單車泊位更加嚴重不足,全澳約12萬部電單車只有約70,000個電單車泊位。雖然當局近年高調打擊違例泊車,但路面交通並沒有變得暢順。楊文遠認為,政府必須從源頭針對問題,控制汽車數量、優化公交系統,保留及增加新泊位。 楊文遠指,新加坡同樣面對泊位不足問題,當地政府決定今年起逐步落實停止汽車及電單車增長,商用車則可維持每年0.25%增長率,值得澳門參考。當集體運輸系統接近飽和,政府又沒有誘因讓市民放棄駕駛車輛,導致車輛數目上升、加劇泊位緊張和道路擠塞。他建議政府逐步限制汽車增長,了解各區停車需求,並早日落實輕軌工程,優化公交制度,才是當務之急。
政府收回「海一居」土地後,已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連日要求發展商保利達洋行退還款項,保利達洋行在前天(5日)首次回應,向小業主發出公開信,表示已初步制定退款方案,正與律師團隊商討退款手續細節,將於短期內正式公布為小業主制定的合理可行方案。
政府上月宣布收回「海一居」土地,在昨日立法會全體大會上,18位議程前發言議員中,多達15位表示關注「海一居」事件,當中多位議員認為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有向「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的責任,促請保利達盡快賠償;並呼籲樓花購買者應保護自身的利益,盡快向保利達追討損失,因索償有時效限制。 議員胡祖杰、龐川及崔世平同時提到,即使保利達主張行政當局應就土地批給失效而向其承擔賠償責任,亦只是保利達與行政當局之間圍繞土地批給合同關係而產生的糾紛,與保利達履行與樓花購買者之間的民事賠償責任無關,因此不應以向行政當局索賠為由,逃避或拖延向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的責任。 議員陳虹、黃潔貞、高開賢 、林倫偉、李振宇等人建議,政府要與小業主保持恆常和暢通的溝通,積極向樓花購買者及時提供相關法律援助,幫助他們履行法律追討程序。另外,議員鄭安庭認為,政府應幫助樓花購買者從保利達獲得雙倍賠款,並促請當局盡快啟動對土地法的檢討工作。 另外,保利達洋行昨日凌晨以手機短信方式向樓花買家發出四點回應,表示已收到買家在不同類型或情況下的各種訴求,正緊密與律師團隊商討退款手續細節,將於短期內正式公布為業主制定合理可行方案。行政會委員陳明金昨日就此發出新聞稿,批評保利達的回應是老生常談、轉移視線、推卸責任、有意藉向政府索償再將事件拖入司法訴訟,延誤解決問題時機,甚至漫長無了期,最終受損害的還是廣大小業主。 他又表示,事到如今,保利達不能簡單發信息敷衍回應樓花買家,若真有誠意,應儘快公布退款賠償方案,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