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昨(12)日上午與主要官員和行政會委員視察港珠澳大橋,一行人經拱北進入港珠澳大橋珠澳人工島。大橋管理局局長朱永靈、副局長餘烈等人同行沿途講解,介紹大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情況,建設難度包括環境複 雜,需要考慮頻繁的颱風、縱橫交錯的航道、航道空限高及環保方面等多重要求。 崔世安認為,港珠澳大橋的建設落成體現「一國兩制」制度優勢,讓粵港澳首次合作建設連接三地的重大跨海通道,連接珠江東西兩岸的陸路運輸,有助推動粵港澳三地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有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同時,港珠澳大橋規模宏大,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體現我國對大型、關鍵的重要基礎設施的建設力量不斷精進。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發新聞稿表示,就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給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訴,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已於上月23日作出確定性裁判,判決保利達洋行敗訴,並確認行政長官宣告土地批給失效行為的合法性。 根據終審法院作出的上述裁判,「海一居」所處的黑沙灣填海區「P 」地段被特區政府收回。由於保利達洋行無法履行與樓花購買者之間的不動產預約買賣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保利達洋行應當承擔合同不能履行的法律責任,向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 在此,特區政府敦促保利達洋行遵守合約精神,履行法律責任及社會責任,積極、盡快地向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 倘若保利達洋行消極對待賠償問題,損害樓花購買者的利益,特區政府將不排除採取進一步行動。(資料圖片)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和澳門青年研究協會一項「中學生學習壓力調查」顯示,44.4%的受訪學生表示,學習壓力是中學生最主要壓力來源。其中38%的初三、高一及高三年級學生,精神壓力處於嚴重等級,高於其他年級平均壓力水平。 調查於今年3月進行,訪問了11間學校初一至高三學生,共收回有效問卷974份。調查顯示,中學生總體壓力程度適中,在面對壓力時,近70%選擇尋求娛樂、60%選擇睡覺、50%選擇向同學傾訴、15%選擇向父母傾訴,而選擇向社工尋求輔導或向老師傾訴,均僅約有5%。 研究人員建議,社會、學校、家庭應形成合力、各盡其責、針對性發展中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更深入社工工作,合理安排學習計劃,鼓勵中學生與人分享、交流和多進行體育運動 , 從而提升中學生抗壓能力 , 亦將中學生學習壓力保持在適當範圍中。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暨「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與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學術研討會,昨(12)日早上假澳門理工學院舉行。院長李向玉表示,是次研討會舉辦目的是要為內地和港澳地區的學者、政府官員及相關人士提供一個分享學術成果和交流經驗體會的平台,從而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沿著「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軌道穩步前進。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冷鐵勛表示,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不是指兩種權力結合成一種權力,而是指在中央與特區的權力關係這個整體範疇中,中央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與特區行使高度自治權都能順暢並有效地進行而不會受到來自對方的否認、排斥、干擾甚至破壞。 冷鐵勛稱,要實現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其中的一個基礎就是中央與特區要相互承認對方的權力,對方行使權力時,要認真加以配合,不能人為地加以指責並設置障礙,這個基礎概括起來說就是要相互尊重對方的權力。 離開了這個基礎,「一國兩制」實踐就容易出現偏差。
為促進台澳交流,加深澳門媒體對台灣的認識,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組織澳門傳媒赴台參訪,本澳多家媒體、一行20人參與是次參訪團,由大眾報總編輯潭啟鴻擔任團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秘書王堃吉擔任顧問。參訪團於周二(12日)由澳門出發至高雄,出發當日獲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陳雪懷到澳門國際機場送行。 為期五天的行程將參訪高雄市、澎湖縣及台南市等地,參觀各地的文化、生態及觀光名勝景點,並會於周四(14日)拜會澎湖縣政府。台經辦表示,希望透過是次參訪,可讓本澳傳媒加強對台灣的了解,推動台澳關係進展。
擾攘多年、發展一波三折的「桃花崗事件」,近日塵埃落定。桃花崗土地所有人、本澳商人羅盛宗日前表示,他已經與桃花崗商販達成協議,所有商販均接受賠償或補償,將於今年9月遷出桃花崗。這一塊滿載街坊回憶的小小土地,日後是否會搖身一變,成為又一個地產項目,暫時不得而知,但這一場錯綜複雜的土地爭議,相信會為小城的發展與保育問題寫下註腳。
交通事務局擬修訂《道路交通法》,重點是加重違例泊車罰則,最高達三倍,社會強烈反彈,結果宣布將進行公眾諮詢後一周夭折,在輿論壓力下擱置公眾諮詢。加重違例泊車罰則以圖減少違例泊車被指本末倒置,問題癥結在於泊車位分布不均及不足有關,相信所有市民都不欲違例泊車,因為被抄牌要罰款,但在完全找不到車位情況下被迫泊在路邊。要解決違泊及交通擠塞問題,除增加車位外,更要盡快實施提出了十年的「公交優先」,市民出行方便,購車意欲自然下降,車位需求亦減。 政府交通政策一直強調「公交優先」,但交通局的交通政策與「公交優先」又互相違背,令市民無所適從。「公交優先」並非新事物,十年前交通局組成「公共交通政策小組」,時任交通局長汪雲任組長,推出《公共交通優化整治方案2008 》,要在短期內陸續推出「公交優先」措施,在交通規劃上以發展公共交通為核心,因應城市發展需要及交通現狀、需求及前景,綜合考慮各種交通方式、轉乘樞紐配置及與各口岸銜接,重點確定公共交通結構、路網分布、站場布局,在新住宅區、商業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大型公共建築、公共房屋、出入境口岸規劃中儘量預留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如巴士轉乘站和公共停車場等,以交通規劃引導,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在交通局2011 年發表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 》中,亦強調基本原則以「公交優先」為整體核心,2015 年輕軌通車後全方位落實公交優先。輕軌工程嚴重延誤,通車無期,巴士服務未完善、公交配套不足,「搭巴士難」困擾居民十多年,的士亂象頻生、出行困難重重,購置私人車輛,尤其電單車作為代步有其實際需要。機動車增加不但令交通更擠塞,泊車位不足加上交通局泊車位去路邊化政策,取消不少路邊泊位,咪表車位更形短缺,汽車不能攜返家,只能泊在路邊。 巴士每日平均載客量達60萬人次, 已達飽和,「搭巴士難」令居民怨聲載道,尤其上下班繁忙時間,巴士站候車乘客人頭湧湧,交通局為減低巴士乘客人數,今年4月大幅增加巴士票價一倍,與政府十多年來倡道的「公交優先」背道而馳,政府沒有誘因令居民放棄私人車輛。車輛增加加劇泊位緊張和道路擠塞。增加違泊罰款不能治本,政府需從控車、增加車位及優化公交等方面著手。
桃花崗位於羅若翰神父街與蓮莖圍對開的一幅土地,毗鄰紅街市。早於上世紀60、70 年代,有多名商販進駐售賣炒麵及成衣等。澳葡時代的市政廳、回歸後的民政總署將「桃花崗」當公家地而發牌予商販經營,期間沒有任何業權人出現或行使任何擁有權。 直至2009年,商人丁文禮聲稱,自己持有2004年法院判決書,表示已透過「和平佔有」方式獲得該土地擁有權,要求商販搬遷。民署亦於2011年起陸續停止向商販發經營牌照。2012年,丁文禮將土地轉售予發展商羅盛宗,其後有人在桃花崗內加設圍板和鐵閘,要求商販遷離。 羅盛宗又於2013 年向初級法院提起訴訟,向商販索償100 萬澳門元,作為賠償未能發展土地的時間損失。 由於商販懷疑有人在取得土地期間提供假文件及假證供,於是向檢察院檢舉事件。檢察院調查後,於2014 年控告丁文禮「加重詐騙」及「虛假聲明」兩項罪名。同年9 月,初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丁文禮兩項罪名不成立。檢察院隨即提起上訴,2015 年7 月,中級法院判決商人丁文禮「加重詐騙」罪名成立,判處四年徒刑,同時宣告鄰近羅若翰神父街面積合共379 平方米土地所有權收歸國有。丁文禮不服判決,向終審法院上訴,最終於2017 年獲改判罪名不成立。換言之,丁文禮取得土地屬於合法,而現時土地所有人則為羅盛宗。
旅客在本澳被揭發遭遇「褪蝦籠」事件,近期有愈揭愈多趨勢;司警昨日又公布一宗「褪蝦籠」案件,但這宗跟先前多宗在賭場發生並藉機「宿一宵」稍有差別,事緣一名60多歲香港男子,今年4月來澳入住路氹城一酒店期間,在升降機內「邂逅」一名內地女子,兩人一見如故,在外飲酒吃飯後意猶未盡,於是結伴往港男酒店房間再共醉,詎料之後上演的是一幕「你把我灌醉,你讓我心碎」的「褪蝦籠」盜款事件……
一對結婚30年並育有四名子女的本澳夫婦懷疑恩愛不再,大約兩個月前,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遂對丈夫「日鵝夜鵝」,夫妻倆亦因此不時吵架。期間一次爭執,丈夫突然情緒激動及發難,在住所內邊喝停妻子及用啞鈴向妻揮舞,懷疑不慎誤傷妻子。司警接報到場以「普通傷人罪」拘捕涉案丈夫,案件昨日已移送檢察院。 司警昨日透露,被捕男子姓余(52歲),本澳居民,職業旅遊巴司機;其受傷妻子(49歲),本澳居民,為一名公務員。兩夫婦育有四名子女,一家六口現時居住北區。 案情指出,余男30年前在本澳與女事主註冊結婚,先後育有四名子女,夫婦倆過去曾因生活問題吵架,卻從沒有動過手。但由今年4月開始,余妻懷疑丈夫有外遇,質問下不時發生爭吵。 此後余妻子不時對丈夫喋喋不休,上月底一天晚上8時許,兩人在住所內又為余男外遇問題吵架,余某這時突然情緒失控,當場發難,拿起家中一個啞鈴在妻子面前揮舞,情況危險,並要求妻子「收聲」。 余男揮舞啞鈴期間誤傷妻子,導致她右手肘擦傷。翌日凌晨,余妻愈想愈火,決定報警追究。治安警接報到場處理,由於涉及啞鈴這種重型「武器」,遂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女事主被送往山頂醫院驗傷,法醫證實傷勢符合啞鈴襲擊造成。 司警經調查鎖定目標,前天(11日)上門拘捕余男,但他被捕後辯稱,事發時無留意啞鈴有否擊中妻子,案件昨日已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