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12)日一般性通過《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當中修訂增加娛樂場相關工作人員非執勤時不得進入娛樂場的內容,而春節首三日及具正當理由進入娛樂場的情況則不在此限。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政府近年注意到博彩業對博彩從業員的負面影響,根據社工局資料,最近數年登記的賭博失調人士中,「荷官」及「博彩業服務員」合共所佔的比例最高,有必要採取措施應對。 法案中列明,在娛樂場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以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在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領域、餐飲及清潔領域、保安領域任職及負責娛樂場監察的工作人員,不執行勤務時禁止進入娛樂場,而培訓或學術研究等目的、經博彩監察局局長批准的工作或社團活動則可被視為正當理由而不在此限。 議員梁孫旭(圓圖)指出,有員工認為「禁足令」會令自己的職業被標籤,同時影響人身自由。他指明白員工擔憂,但亦認同政府希望保護博彩業服務員,他認為政策可能會對未染上賭癮的從業員會有阻嚇性,但未必能幫助賭博失調人士,建議政府應加強教育和宣傳。 梁維特稱,過往公務員也是禁止進入賭博場所,公務員了解到進入相關場所職責會受到限制,所以會接受安排,最重要是讓他們理解法案是要保護他們。
立法會議員蘇嘉豪、高天賜及林玉鳳在全體大會上分別就火葬場選址提出兩項辯論動議,兩個辯論動議均不獲通過。其中,林玉鳳提出的動議以12票贊成、17票反對被否決,而蘇嘉豪及高天賜聯合提出的動議則以13 票贊成、16 票反對下被否決。 蘇嘉豪稱,可預見火葬場這種不受歡迎的設施,建在澳門哪一個地方都有可能遭居民反對,希望可邀請政府代表到立法會探討本澳是否有條件興建火葬場。而林玉鳳則表示,考慮到澳門民居稠密的狀況,當局應考慮能否在目前已有基礎上,配合大灣區的融合趨勢,加強與內地殯葬事務的合作。 反對林玉鳳提出動議的議員馬志成表示,認同火葬場問題需要跟進,但建議交由立法會相關跟進委員會處理。支持辯論的議員何潤生則表示,華人社會對死亡較為忌諱,政府應公開說明興建火葬場的計劃。
澳門海關於世界盃足球賽舉行期間,持續加強打擊售賣冒牌波衫活動,期間搗破一宗走私假冒名牌運動衫來澳案件,走私集團僱用「水客」以「螞蟻搬家」方式偷運冒牌運動衫來澳,在大廈樓梯間交收時,海關採取行動,先後拘捕21名男女,檢獲3,879件未具申報證明且侵權運動衫,以正貨價計算,約值澳門幣100萬元。
海事及水務局轄下新救援船「西灣號」正式投入運作,祈福儀式昨(11)日下午3時在政府船塢進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海事局局長黃穗文主禮。「西灣號」救援船正式投入運作後將負責澳門機場附近海面的戒備和搜救工作。 為提升應對海上事故救援能力,海事局先後建造救援船「南灣號」及「西灣號」,兩船均為鋁合金雙體船。「西灣號」船長25.5米,寬7.8米、滿載排水量88噸、抗風能力達蒲氏風級八級;採用噴水推進方式,船速達30節(時速30浬),可實現低速原地回轉和平移,操縱靈活、使用安全。「西灣號」配備先進搜救設備,包括熱能夜視系統、大型泛光燈、醫療室、救生筏、擔架床升降平台及直升機吊運區,將有效強化海事局的船隊力量,進一步提升澳門管理海域的海上搜救能力。
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議員馬志成(圓圖)在議程前發言時關注黑沙環百利新邨食店石油氣爆炸事件中延伸出的安全問題,促請政府加強安全意識宣傳,提高全民安全意識。他表示,民政總署和消防局現時均會巡查食肆,未來應要檢視巡查數量和巡查方式的科學性,通過合理的巡查頻率及有效的宣傳教育,讓市民克服惰性和僥倖心理,銘記安全的重要性。他並稱,針對家居石油氣的使用安全,政府亦應加強宣傳,同時注意宣傳教育細節,讓資訊簡單易懂。 另外,爆炸事件發生逾一周,現場仍未完全修復,大廈居民每當經過大堂仍有餘悸,在事件中喪生34歲朱姓女子,當日偕丈夫探望父母,離去時飛來橫禍,其夫亦受重傷,雙腿骨折,仍在醫院留醫。 事發後,前北區社諮委陳德勝(右圓圖)經大廈業主聯絡死者一家提供援助。陳德勝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由於死者一家比較低調,不希望面對傳媒或四處尋求援助。他透露,死者患病的母親朱太情緒依然十分激動,不肯進食,也不能入睡,加上覺得女兒兩夫妻是因為回家探望父母才遭遇不測,令她不斷鑽牛角尖,怪責自己,情況令人擔憂。
狂言「顛覆特區政府及刺殺行政長官」而被檢控「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的本澳男子余一鳴,因涉嫌在大炮台公園及松山損毀多株俗稱「滴水觀音」的草本植物「海芋」,被控「毀損罪」,昨(12)日在初級法院審訊,案中共有四名被告,當中只有其中兩被告出庭,首被告余一鳴和另一名被告未有出庭,法官認為余一鳴出席對庭審相當重要,將案件押後到本年10 月4 日下午3 時繼續審理。 自稱為「真龍天子佛教徒」的余一鳴,涉嫌去年5月在網絡社交平台個人網頁貼文,聲稱可提供降頭術、捉鬼、殺人等服務,且與一名網民討論收取50萬元提供殺人服務,包括刺殺行政長官,最終涉嫌觸犯「教唆罪」被司警拘捕,被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每30日要到司警局報到一次。 及後在去年7月,余一鳴在候審期間再度在網上接連發布多段聲稱要「顛覆特區政府」、「刺殺行政長官」等視頻,因涉嫌觸犯「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被司法機關改判為每星期需到司法警察局報到一次。 去年8月,余一鳴涉嫌第三度犯案,在候審期間在多株「海芋」投放高濃度農藥致枯萎凋謝。警方其後發現有人在網上貼了一條有關海芋有毒並破壞「風水」視頻,一名自稱「佛教徒領袖」男子聲稱要「為民除害」,視頻顯示地點與事發地相符,警方調查發現余一鳴涉嫌有關,將其拘捕控以「毀損罪」。 余一鳴涉及的「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案件,初級法院定於下周三(18 日)宣判,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八年。
鏡平學校中學部STEAM(科學、科技、工程、數學整合)團隊,參加在美國紐約舉行的「2018年世界青少年英才奧林匹克競賽」(Genius Olympiad),在創意寫作及科學範疇分獲兩金一銀佳績。鏡平學校稱,此為澳門第一次有學校參與這項國際賽事並獲獎牌,創造了澳門中學STEAM代表隊參賽史上一個新紀錄。
逸園狗會為甚麼還要纏夾不休?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民署總署昨日均發表聲明,否決狗會的所有要求,包括: 延長120 日遷離、以賽馬會馬房暫時安置未被領養的格力犬、延長狗場現址五年以照顧格力犬、申請轉播境外賽狗以代替實體賽狗。博監局甚至踢爆狗會有意把未被領養的500 多頭格力犬,送往海南島的「大計」! 政府以往極少採取如此強硬態度, 但這次「鐵價不二」, 筆者相信會得到坊間大部分人支持。然而,若按《動物保護法》辦事,可能仍不足以保護格力犬。 何解?因為根據《動物保護法》,飼主假如未能飼養又或無法將動物轉移給別人時,可將動物送交民署,但須繳交定額膳食及住宿費用。 不過, 這條「屎橋」已被民署駁倒。民署稱,狗會在本月20日遷離狗場後,仍須無條件履行其法律義務及企業責任,尤其須為未被領養的格力犬提供安置、照顧,以及尋找理想領養出路的義務,不應由公帑來承擔及為社會造成負擔。意思是說,別想「借《動保法》過橋」。 最讓人震驚的是,狗會竟然想出延長狗場現址五年,以照顧退役格力犬的建議!要知道筷子基狗場佔地43,000 平方米,政府一早規劃收回狗場後,可能興建學校及作用社區用途,如此靚地,連建公屋都不獲社會認同,又豈能給狗會延長五年,純為養狗之用?真的當政府「傻的嗎」? 然而, 狗會又有可能鑽《動物保護法》空子, 皆因法例並沒有訂明遺棄動物的數量, 法例只稱,遺棄動物最高罰款十萬元。問題是一頭罰十萬元,還是500 頭都罰十萬元?要是逐頭計算,500 頭就是5,000 萬元。以狗會高層的雄厚財力,5,000 萬元不過是零頭,問題是人家願意付出嗎? 另外,《動物保護法》還有其他「漏洞」,就是乾脆把未被領養的格力犬全「送」給別人。這說法並非無的放矢,皆因有人昨早表示,雖然無意在海南島開辦賽狗活動,但歡迎海南島愛護動物的機構領養格力犬,又指收到海南島的「邀請」。這做法的確沒有違返法例,誰又敢說海南島的機構不會愛護格力犬?至於格力犬以後是否有其他「遭遇」,可又不關狗會的事了。 自被博監局昨日踢爆狗會的「大計」後,梁安琪回應,自己身為狗會執行董事,所有決定要以公司整體考慮,當時狗會仍在運作,要確保員工生計。但為甚麼不為操勞半生的格力犬著想呢?還有八日,希望狗會拿出誠事來,相信還有迴轉餘地。
鏡平學校代表隊於上月26日至本月1日遠赴美國芝加哥參加第14屆國際中學生科學大會(International Student Science Affair, ISSF),大會共有來自20個國家近200名師生出席。鏡平學校司徒穎婷及陳梓濠同學以項目「STEAM教育的綠衣使者——首創果皮蠟筆構建可持續發展學習模式」參賽,並以全項滿分獲得「最傑出海報獎」佳績。 司徒穎婷、陳梓濠同學受訪表示,透過收集富含不同天然色素的果皮垃圾來製作多彩蠟筆,達至化廢為寶的目的,希望果皮蠟筆可以向小朋友及家長傳遞環保理念,也希望未來能在本澳推廣及投放教育用途。 同時,提出一個嶄新的教育理念:首次把環保教育、親子教育和STEAM的教育結合在一起,讓果皮蠟筆成為傳遞其設計教育理念的載體,讓STEAM教育與環保教育能互補不足,令學習者參與從「無」到「有」全過程的學習旅程。
去年「天鴿」風災發生至今快一周年,惟重災區如內港、新橋等地區對於安裝防範設備仍未如理想,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高級經理曾澤瑤昨日稱,安裝防浸升降台計劃目前只收到五宗申請,而有部分個案雖具備批出條件,但由於涉及業權問題,例如未集齊所有業主簽名同意等,故未能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