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格力犬患惡性腫瘤

民署人道毀滅

逸園狗場不足十日內再有格力犬死亡。民署昨(3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狗場內一隻九歲格力犬因患脾臟血管肉瘤,獸醫為其進行診治,惟肉瘤破裂大量出血並已出現轉移,基於動物福利考量,昨日決定對該隻格力犬以人道方式結束其生命,並將有關情況通知逸園狗會。 民署本月21日曾公布一隻13歲格力犬離世,當時亦曾透露相信是昨日離世的格力犬,因身體不適而接受獸醫檢查,發現其腹部異常脹大,即時送到澳門市政狗房進行治療。獸醫對有關犬隻檢查後,發現犬隻貧血及血腹,隨即進行急救護理及開腹探查手術,發現該犬體內的脾臟血管肉瘤破裂並大量出血,且腫瘤已轉移至大網膜及腸繫膜。經民署獸醫評估,預料犬隻治療成效不佳,基於動物福利考量,減少其不必要的痛苦,故於昨日將牠人道毀滅。 目前狗場約有30多隻格力犬仍在接受治療,主要患有牙周病、皮膚病和關節炎等,大部分犬隻情況穩定。民署將繼續監察格力犬的健康狀況和提供適切的治療,並確保得到應有的照顧及有關工作符合《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十日前剛有年老格力犬離世本月21 日,民政總署表示,逸園一隻 13歲格力犬,因器官功能衰竭自然死亡。有關格力犬早前因年老關節退化及身體虛弱,經消炎治療和營養補充後,健康狀況一度改善,其狀況持續轉差,民署獸醫確認有關格力犬已出現多器官功能衰退情況,故建議給予安寧治療,延至21 日離世

31/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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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換房不會強迫任何人購買

林智龍:非為「海一居」業主訂造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29)日探討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法律制度,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劉本立在節目中指出,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定需時,但相關配套法律可以先行立法,為暫住房與置換房早日建設創造條件,他又重申,暫住房與置換房並非因政府有過錯而為「海一居」業主做出的「補償」,是否接受置換房,當事人自己決定。 廉政公署行政申訴局局長林智龍在節目中指出,推動都市更新的關鍵,在於補償和安置措施的合理性,以及重建業權的百分比,但不妨礙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的立法,認為可為受影響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他強調,方案並非為「海一居」業主「度身訂造」。 對於有「海一居」業主反對置換房方案,劉本立澄清,小業主是否接受置換房,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政府不強迫任何人購買。 他重申,置換房適用於「海一居」個案,是政府基於善意原則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的原因出發,絕非代表政府有過錯而做出的補償,政府與「海一居」小業主不存在債權,也沒有補償的責任及義務。 暫住房不適用「都更」租戶至於重建單位的租客,能否適用暫住房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高級技術員趙淵表示,因暫住房資源有限,咨詢文本內容不適用受都市更新影響的租戶,若重建時租賃合同無法繼續,雙方可通過民法規定處理。

30/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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