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今(22及23日)一連兩天辯論《行政法務領域2019年度施政方針政策》,多名議員關注本澳電子政務發展進程,希望當局說明未來智慧政務發展規劃,以及如何改善跨部門數據共享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表示,明白社會對電子政務發展有較大意見,當局會繼續聆聽社會意見、繼續推進改善。
由汕尾市青年聯合會、澳門青年聯會、澳門汕尾市海陸豐同鄉青年主辦,澳門汕尾市海陸豐同鄉會合辦的2018「青年同心圓」澳汕青年文化交流活動於今日(25日)完滿結束一連兩日的澳汕交流。
立法會昨(22)日下午辯論明行政法務領域2019年度施政方針政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引介時表示,明年將透過立法方式對未受牌照制度規範的食品經營生產者,如外賣店及網購店強制進行登記。 議員陳虹關注外賣店及網購店立法的具體規劃。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回應稱,截至目前為止,本澳約有280餘間場所已登記,絕大部分是有實體店,有37間沒有實體店。他解釋,該登記制度主要是預防及出現食品事故情況下,食安中心可以跟進有關工作,確保食品安全。但有關登記制度亦須與時並進,當局正準備相關法律草案,冀明年提上立法日程。 李偉農續稱,無論外賣店及網購店都必須有實體店,以便行政當局可以隨時巡查,確保衛生和製作流程。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本年將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二階段的檢討及研究,擬定修改方案並開展諮詢,配合該方案,當局將訂定調薪的分級界線,明年將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修訂。 多名議員關心公職制度改革,陳海帆回應稱,檢討《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分兩個階段,現時第一階段已獲通過,第二階段是聽取公務員團體的意見。相關團體對現時幾個職程,包括行政文員、技術輔導員、技術員以及高級技術員等提出意見。 當局經研究後,第二階段的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方案數天前已向公務員團體諮詢,方案主要是希望取消195薪俸點、入職學歷要求為初中畢業的行政文員,因這個級別的職務與260薪俸點的技術輔導員只有少許差別。陳海帆解釋,現時195薪俸點入職要求為初中畢業,但在特區政府推行15年義務教育情況下,「初中畢業嘅人都好難搵到」,考195薪俸點的大部分入職者已具備大學學歷。至於現有的195薪俸點人員將來會有機會進入其他職程。
在昨日立法會明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今年內將完成修改《規範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制度》行政法規,設立恆常的聯合審批委員會,以加快發牌流程,進一步深化一站式服務。 此前政府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指,現時牌照申請方面若文件不齊、政府建議修改意見但未得以修改等,令申請時間較長,未來若無安全、衛生等嚴重大方向問題,政府可批出臨時牌照。另外,申請人在資料齊全前提下,可通過民署「一站式」服務,最快56日即可獲批發牌照。
澳門市民的「老朋友」亞洲黑熊BoBo日前離世後,民政總署計劃將其遺體製成標本,但有市民表示反對。在昨(22)日立法會明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議員蘇嘉豪發言希望當局「收回成命」。列席會議的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回應稱,動物標本對科學研究及科普教育有十分重要意義,也是研究動物種群及品種鑑定的重要基礎依據。 戴祖義續稱,參考鄰近地區做法,會將別具意義的動物製作標本,例如香港的非洲豹「小花」等。當局希望將歷史印記繼續延續,加強廣大市民對保育動物的意識,希望市民理解當局的出發點。他又指,民署現已登記收錄的動物標本有三百多件,計劃在路環籌建動物標本室,現已完成標本修復及整體規劃,希望在明年第四季度完成建設。
在立法會《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答問大會上,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澳門醫療系統將進入很大變化,特別專業人士方面,澳門暫未有西醫學院,所有醫生非本地受訓,完成學業回澳,提交資料由有關部門確認學歷,給予執業醫生資格。經過長期研究,政府準備推出系列新措施,最終目的是希望保持澳門醫療質量,保障市民健康,未來醫療界將有兩大變化,第一是所有外地畢業生回來要考試和接受實習後才可執業;第二,澳門將成立醫學專科學院,用統一制度培訓醫生。
文化局主辦「慶祝澳門回歸祖國19周年」﹃2018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將於下月16日(星期日)舉行,以中國及葡語系國家文化交匯的構思,串連各地經典神話傳說,呈獻一場富有民族文化色彩的回歸慶典,彰顯澳門作為中國及葡語系國家文化交匯重要節點的獨特地位。大巡遊今年主題為「VIVA任務:打開神秘密令」,啟動儀式昨日下午舉行,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副局長梁惠敏、消防局副局長鄒家昌、旅遊局旅遊產品及活動廳廳長司徒琳麗、體育局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何華等出席。
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蝕本生意無人做」。這裡說的是自上月24日港珠澳大橋通車後出現的非法導遊問題,據本澳導遊促進會日前指出,上月底至今,人均接團量只有五團,比對過去幾年同期平均有25至30團觀之,團量大幅減少八至九成,較2003 年「沙士」時更為嚴峻。 業界直指,出現這情況的主因,是大量非法導遊遊走於港澳兩地所致,而港珠澳大橋遂成為這幫人的「搵銀」捷徑; 倘若政府再不出手制止,如水銀瀉地湧入的非法導遊,勢必引發諸多社會問題。 首先,非法導遊所帶的「旅行團」,已違犯本澳第42/2004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法律制度,對於不符合有關資格而從事導遊或接送員職業的人士,會被科處澳門幣20,000 元至30,000 元的罰款。 問題是當局如何把這些傢伙抽出來,是否在港珠澳大橋旅客入境附近進行截查?目前非法導遊還經關閘口岸及蓮花口岸搶灘,非法導遊為掩人耳目,所有團友卸下清一色的服裝及帽子,非法導遊亦不揮旗,縱使被執法人員查問,訛稱為「同鄉遊」。沒有人贓並獲,能奈何得了他們嗎?況且,當局日前的說法是,正在收集證據及資料; 若待當局完成證據收集,恐情況已不由當局操控了。 第二,非法導遊所帶的「旅行團」,據業界透露,廣東省每位團友兩日一夜平均團費1,000至1,200 元人民幣,近日連上海、吉林、長春等城市,都在組織不找澳門「地接社導遊」的「旅行團」。這些「旅行團」當然不具備購買保險的條件,一旦團友在本澳出事,情況可大可小,不可不察。 即使團友沒出意外,但如果非法導遊收夠錢後將團友「賣豬仔」呢?過去幾年由「零團費」引發的「賣豬仔」事件,可沒少見。到時候又得由當局出手打救,而那名非法導遊,極可能已第一個走先,莫說罰他/她20,000 元,能找得到那人,已算你贏了。 第三,「同鄉團」連旅遊巴費用也省卻,直接把「發財巴」當旅遊巴用,由於「發財巴」是免費乘搭,理論上「吹佢唔脹」; 但一大群「同鄉團」湧上公共巴士,情況就不一樣了,這對本已擠擁不堪的巴士服務,百上加斤,而「同鄉團」所攜帶的大型行李,定必引起巴士上其他乘客的極大不便。 最後,不排除「同鄉團」為節省酒店費用,大有可能光顧非法旅館,這又衍生更多社會問題。一句話,當局必須以「消滅於萌芽狀態」的霹靂手法,狠狠打擊非法導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