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將於後天(8日)起一連七日舉行,繼續以「銀幕盛宴 戲象一新」為主題並以探新元素,期望呈現這新生影展的無限可能與無限想像空間,致力將澳門打造成一個充滿活力的全新跨世代的中西文化交匯平台,讓觀眾能細味來自不同國家的多元化電影。
本澳非法旅館問題猖獗,由此衍生的犯罪問題成為本澳治安的隱憂。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出席立法會施政辯論時認為,應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才能改善情況。 不過,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上周出席施政辯論時,卻強調不應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應以出租屋登記方式解決非法旅館問題。 根據現行《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規定,對非法提供住宿者,或以任何方式控制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獨立單位者,均科處澳門幣20萬元至80萬元罰款; 對招攬他人入住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獨立單位者,科處澳門幣20,000 元至十萬元罰款。除此之外,法律亦規定當局可以通過行政違法程序檢控和處罰非法旅館,包括實施封屋、斷水、斷電等臨時措施。 對入住非法旅館的住宿者,如被發現會被罰款3,000 澳門元,若不按期繳納罰款的遊客,將被禁止再次進入澳門。 從上述的罰則來看,現行《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其實尚算嚴厲。然而至今仍未能夠對經營者真正起到打擊作用。雖然保安司認為,出租屋登記後可追究出租人的責任,因為出租人有義務看好自己的屋,但經營非法旅館的人絕大部分是租客,業主即使知情而作出舉報,單位依然會被查封。加上數據顯示,八成經營者都是非澳門居民,事敗後即時離開澳門,「避過風頭」後又可以再次來澳「另起爐灶」經營非法旅館。到底出租登記會否變相打擊「業主」而非「業者」? 看來需要當局進一步釋疑。 一直以來,非法旅館都是藏污納垢的地方,過去十多年曾發生多宗非法禁錮、兇殺案、設立偽基站發放虛假的博彩訊息、經營色情場所等嚴重罪行,為附近居民帶來不安,甚至是生命威脅,也影響了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形象。因此,無論是否把非法旅館列為刑事化,最重要的是執法者必須加強執法,並向旅客大力宣傳,說明如何選擇有牌照的旅館以及入住非法旅館的後果,包括一旦在旅館內發生事故,旅遊保險未必作出賠償等; 同時,亦應建立「租客黑名單」資料庫,有助單位業主及中介人了解哪些租客有經營非法旅館的前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5)日前往北京,代表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共同簽署《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行政長官表示,簽署文件後雙方設立「聯席會議制度」,將更有利於跨部門協調落實國家交託的任務。 行政長官昨日早上啟程前在澳門國際機場向傳媒表示,是次主要代表澳門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簽署《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他強調,這份《安排》是特區政府與發改委反覆研究、商議後,再起草、落實,得到港澳辦等多個相關部委關心和支持。他續稱,已獲中央政府批覆,確定特區政府與發改委和相關部委,建立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的聯席會議制度。 他指,簽署《安排》後,隨即會與發改委和相關部委舉行聯席會議,全力開展工作;他稱,過去一段時間,特區政府已經投入「一帶一路」系列工作,並成立了由他擔任主席的「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成員包括五位司長;今年5月並率領政府代表團訪問柬埔寨和泰國,分別與兩國政府再簽署《友好合作協議》,進一步深化合作。此外,也按照中央政府對「一帶一路」建設部署,著力與廣東省和福建省合作,結合澳門定位「一中心一平台」獨特優勢,借助僑界網絡,努力參與和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他表示,相信設立特區政府與發改委的「聯席會議制度」,更有利於跨部門協調落實國家交託的任務。 是次隨同行政長官赴京的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李月梅、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米健、金融管理局主席陳守信、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和貿易投資促進局代主席劉關華。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行政會昨(5)日完成討論《評定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設定其緩衝區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評定位於路環荔枝碗馬路的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訂定相關緩衝區,以保護內容,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根據《文遺法》規定,「場所」是指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人類創造或人類與大自然的共同創造,包括具有考古價值的地方。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上述法規內容是對船廠片區提出保護的要求和準則,相信可為船廠片區日後的活化工作提供可操作的靈活性,作為日後規劃船廠片區的參考。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日在政府總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草案。列席的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當局對船廠片區分區保護的建議,包括在分區一範圍內數間具有代表性的船廠,其結構完整性相對地好,當局要求完整保留原有建構築物。而在其他分區的船廠,當局建議將來對其重新規劃並進行活化,以維護整個船廠片區價值、特色和風貌的前提下,提出一些將來在重新規劃並進行活化時,必須要遵守條件,包括維持原有聯排式建築布局特徵,維持坡屋頂形式等。
一對姊妹利用任職工程公司職務之便,涉嫌利用「陰陽合同」詐騙勞工事務局及外僱,藉此剋扣外僱血汗錢共達400萬元。司警接報調查後,前天(4日)拘捕該對姊妹,並在其住所發現400萬元現金,兩姊妹涉嫌觸犯巨額詐騙及犯罪集團等罪名,已被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昨(5)日公布,治安警察局已完成對一名涉嫌進入中區一娛樂場及取去他人籌碼的治安警員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今年11月21日批示,對該名警員處以撤職處分。 治安警察局表示,重視人員違反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在上述情況下,即使有關受害者不作追究,亦會對涉事人員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並同時向各部門下達指示,重申除非法定許可,否則警員必須嚴格遵守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並要求各級主管督促員工注意個人行為,嚴守法紀。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19日,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員被發現涉嫌進入中區一娛樂場,違反公務員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調查期間,該警員同時被揭發在今年3月16日,於同一娛樂場內取去他人留在賭枱上的籌碼,事主當時表示不需報警及不作追究。
本澳高樓眾多,近年時有樓宇失修引致外牆剝落、甚至是「飛窗」、「跌磚」等事故發生,其中在氹仔區更有大廈平均「每月」都會發生「飛窗」事故,雖然未傳出傷亡事故,但以樓宇之高加上窗戶之重,一旦被砸中恐怕非死即傷。上月28日,濠景花園更有窗戶墜落至托兒所門口,長久以來令人不安的跌窗問題再次浮出檯面。有社區人士呼籲,本澳應制定長遠的強制驗窗計劃,短期更需針對「高危」大廈「特事特辦」,才能令民眾安心出門,不必擔心天降厄運。
本澳非法旅館問題猖獗,由此衍生的犯罪問題成為本澳治安的隱憂,然而目前針對非法旅館的罰則較輕,難以產生阻嚇作用。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4)日出席立法會辯論明年度《社會文化範疇施政方針政策》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應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才能改善情況。不過,保安司司長上周四在保安領域施政方針政策辯論時,曾經強調不應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應以出租屋登記方式解決非法旅館問題。究竟應該如何解決非法旅館亂象,社文司、保安司有不同觀點。
在昨日(4 日)社會文化領域施政辯論會議上,議員陳亦立問及公務員醫生紙可否由私家醫生開出。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圖)回應時表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的病假紙要由政府醫生發出,若改變現況則需要修法、完善監管和申報,以及如何定義病假,當局需認真考慮,因涉及業界間的競爭或濫用收費等等,之前都有相當多發出虛假聲明的例子。李展潤續稱,過往有頗多局長都向他投訴,公務員較容易取得衛生局病假紙,衛生局很多員工也佷容易取得病假紙。 (鍾佩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