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調查及獨立查問,得知完全不同於邱男的另一個版本故事。原來邱男疑似因為日前賭輸60萬元,萌生搶劫念頭,於是誘騙「換錢黨」三人來到自己房間,當三人拿出現金、正在數錢時,便立即伸手捉住對方,掏出自製的「警員證」聲稱是司警,欲拿走12萬元款項。 不過這些「換錢黨」不是被嚇大的,直接不予理會準備離開,結果雙方發生爭執,經過一番打鬥搶奪,「換錢黨」三人順利帶著錢離開。 而演戲演上癮的邱男,則通知酒店保安聲稱被搶劫,將離去的三人攔截,企圖以謊稱被搶來掩飾罪行。不過邱男顯然低估了警方的智商,接下來的劇情脫離劇本,詭計被警方識破,自己也被逮捕。 邱男最終被司警依搶劫、誣告、職務僭越等罪名,被移送檢察院法辦。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一名內地男子在賭場賭博期間認識另一名內地男子,見對方沒有地方住宿,便好心邀請同住一間酒店房間,誰知道幾天後一覺醒來,放在床頭櫃上的65,000元面額籌碼不翼而飛,而那位共枕眠的兄弟也不知去向。 事發於本月2日,案中事主來澳賭博,期間在路氹某娛樂場認識同樣來自內地的黃姓男子,兩人結伴一起賭博,黃男聲稱沒有地方住宿,男事主便讓其入住同一酒店房間。及後數日,兩人一同出入酒店房與娛樂場之間。一直到本月6日,男事主早上起床,發現同住男子不知所終,床頭櫃上的17萬5,000元面值籌碼其中65,000元被盜走,於是報警處理。 司警經調查後確認黃男身份,發現他是逾期逗留本澳,於前(12)日下午在新口岸街頭被治安警截獲。黃男聲稱是於上月11日來澳賭博,卻輸清所有賭本,一直希望能再次翻本而未有離開澳門,直到遇到本案事主後犯案。司警依加重盜竊罪將其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一名24歲姓羅的香港地盤工人在本澳販毒期間,遭兩名自稱是司警的澳門男子搜索,被取走澳門幣23,000元和十小包毒品可卡因。然而這兩「司警」卻非真警察,而是羅男的同行,最終三名真毒販均被警方逮捕。 事發於本月1日凌晨約3時,分別姓甘、23 歲及姓吳、36歲的兩名本澳男子,在中區一間酒店外等候,見羅男返回酒店,隨即上前自稱是「司警」,將他帶到後巷搜身,更進入羅男的酒店房間搜索,隨後逃之夭夭。羅男發現澳門幣23,000元現金及十小包毒品、共重三克的冰毒被兩人取走。 案發後,司警經過調查鎖定兩名「假司警」身份,於前(12)日在中區將兩人截獲。他們承認犯案,並指有吸毒習慣,其中甘男承認透過其他買家得知有關販毒人士的資料,並跟蹤他們到入住的地方,近三個月共四次聯同吳男犯案,每次甘男可獲取2,000元報酬。而有關贓款已花光,亦已吸食全部毒品。檢驗後發現二人均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最終羅男被控販毒罪;兩名「假司警」被控不法販賣毒品罪、不法吸食毒品罪、勒索罪,以及職務之僭越罪。案中三人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檢察院昨(13)日表示,去年7月發生的一宗妻子遭熱油及通渠水毀容的嚴重家庭暴力案件,檢察院於去年11月上旬依法對嫌犯提出控訴並將案件移交法院排期候審;據悉,案件將定於本年3月中旬開庭審理。 檢察院指出,被害人為嫌犯的妻子,兩人與家人共同居於本澳某單位,近年,嫌犯與被害人曾因家庭問題多次發生爭執致關係轉差。2018年7月12日晚上約11時,嫌犯與被害人在住所發生爭吵,被害人表明將提出離婚後,嫌犯進入廚房燒滾食油,然後以滾油及通渠液體潑向被害人頭部及上半身,致被害人身體大面積皮膚及眼球嚴重燒傷。 鑑於案發事件的嚴重性質,在接獲警方移送案件之後,持案檢察官即提請並獲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對嫌犯實施羈押強制措施。根據案件的偵查結果,持案檢察官控訴嫌犯觸犯一項「加重嚴重傷人罪」,相關罪行可科處二至十年徒刑,同時,因應嫌犯行為顯示的惡劣情節,相關刑幅可在最低和最高限度加重三分之一。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74條規定,對於檢察院提起的刑事訴訟,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如對相關嫌犯判處刑罰,案件原則上亦將判處嫌犯向被害人支付相應的民事損害賠償。
一名尼日利亞籍男子懷疑以介紹工作為名,從中詐騙11名印度人士合共42萬澳門元的介紹費用,且所有費用已輸清光。 案中嫌犯姓Shimeobi ,男性,43 歲,尼日利亞籍,報稱是保安員。案情指,司警於上月19日接獲一名印度籍男事主報案,約在半年前認識案中嫌犯,並得知嫌犯能介紹外地人士來澳工作;及後他們相約到路氹城某酒店見面,當時嫌犯亦身穿保安員制服,並聲稱他們公司正有意聘請清潔工及保安員,且每月薪金為6,700元,但事前每人需先繳交30,000元至40,000元的介紹費。其後事主聯絡到11名印度同鄉有意前來工作,並於去年11月至12月期間來到澳門,合共向嫌犯繳交了42萬元介紹費。但直到去年12月底逗留期限將至,仍未收到任何可留澳工作消息,透過事主追問下,嫌犯稱無法辦理工作會退回款項,但卻一直拖延,事主只好報警求助。 司警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嫌犯的確為保安員,但其公司並沒有委託他招聘任何員工,他承認犯罪,且有關款項已全在賭博中輸光,司警控以巨額詐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交通事務局正就修改《道路交通法》進行60日公眾諮詢,諮詢文本建議探討將輕微違反的違法行為轉為行政違法的可行性。有法律人士認為,要將輕微違反的違法行為轉為行政違法,需引入扣分制度作配合,但認同有意見指,本澳未具成熟條件實行扣分制,另有市民不認同相關意見,指「唔推出條件又點會成熟」。
交通事務局昨日宣布,將於本月22日起,每日下午4時至晚上8時實施禁止旅行社車輛進入關閘廣場東側旅遊巴上落客區的措施。關閘塞車是常見現象,相信有關措施實施後,能將旅遊巴分流至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或蓮花口岸,減輕關閘一帶交通壓力。然而,旅遊巴造成的交通困局,似乎不只限於關閘一帶,本澳各區亦同樣面對旅遊巴過多導致的問題。 過去關閘一帶的巴士、旅遊巴、發財巴等均迫入同一個入口,進入關閘東側停車場,令進入關閘的道路非常擠塞。為了解決問題,交通事務局已於去年12月8日起,逢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下午4時至晚上8時,禁止旅行社車輛進入關閘廣場東側旅遊巴上落客區的措施,相關措施達到不俗的成效。 隨著來澳旅客量屢創新高,本澳旅遊巴的數量亦愈來愈多,然而,旅遊巴一直缺乏上落及停泊的地方,旅遊巴亂泊的現象屢見不鮮,對居民造成很大影響。其中在筷子基、黑沙環、皇朝區等地,因旅遊團用餐地點與手信店附近,旅遊巴經常佔線停泊和上落客,更甚者會出現三線行車馬路變成單線行車,嚴重阻塞往來行車。 當局過去經常提倡將旅客分流至舊區,澳門地小人稠,旅遊區與居民的生活區相互交錯,可是相關旅遊配套設施依然嚴重不足。近年,青洲、黑沙環一帶已有旅行團進駐,隨之而來的便是區內旅遊巴亂象問題,無論對居民、旅客,還是其他駕駛人士,均構成影響和安全隱患。 在剛過去的農曆新年假期,大批旅客來澳,再次引起社會對城市承載力問題的討論,但旅遊業發展或對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當局早前試行限時禁旅遊巴進入關閘廣場,獲不少居民及駕駛者讚好。 當局必須繼續以民為本,正視旅遊巴違泊等相關問題,及時推出相應的配套和措施,如增加舊區設旅配套和停泊空間、增派警員整治交通秩序,為業界創設更多守法的條件,也減輕對民生的影響。
交通事務局將於下周五(22日)起,每日下午4時至晚上8時實施禁止旅行社車輛進入關閘廣場東側旅遊巴上落客區的措施,以進一步分流關閘一帶的交通壓力。 為分流關閘口岸的通關人流及改善大量旅遊巴在該區造成的交通堵塞情況,交通事務局已於2018年12月8日起逢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下午4時至晚上8時實施禁止旅行社車輛進入關閘廣場東側旅遊巴上落客區的措施。鑑於措施已達到預期成效,並有助於合理利用口岸設施和資源,故交通事務局經與治安警察局、旅遊局及相關旅遊業團體商議,決定將上述措施延伸至每日實施。 旅行社車輛可於上述時段使用港珠澳大橋口岸及本澳其他口岸接送旅客。 此外,上述措施亦不妨礙治安警察局可能視乎人流及交通情況,在上述時段外採取禁止旅行社車輛進入關閘廣場東側旅遊巴上落客區的臨時管制措施。 (資料圖片)
澳門金融管理局昨(13)日表示,就有醫療業界代表對《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提出的意見,金管局高度重視並積極跟進,包括多次促成醫療業界及保險業界代表舉行會議,期望增進交流,尋求共識。日前,金管局再次邀請雙方會面進行溝通和協商。會上,醫務界別代表及保險公會代表均就雙方關注的問題,包括保費價格等交換意見,各抒已見。 金管局稱,一直嚴格監督保險業界合規經營,維持市場自由競爭運作,保障投保人應有的權益。若有證據顯示保險公司在銷售強制保險時存有違背待客公平原則的商業行為,金管局會依法採取措施。 議員陳亦立周一(1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公、私營醫療機構的專業人士均需強制購買醫療責任保險,根據去年數據顯示,本澳有5,000多人是公立醫院專業人士,由於有政府資助,每人一年只需繳交約700元保費;私人醫療機構專業人士則約有800人,每人一年卻需繳交保費4,000多元,相差超過5.5倍,有違常理。陳亦立指出,絕大部分高風險手術及關乎生死的治療均在公立醫院進行,風險遠較私營醫療機構為高,不明白為何私營醫療機構反而要付較高昂保
今天(14 日)情人節,與另一半共度佳節,少不了一束鮮花和一頓浪漫晚餐。有花店和餐廳負責人表示,今年情人節與農曆新年時間相近,又是平日,對生意有一定影響。沙梨頭一花店老闆梁先生表示,一般情人節前約兩周預售銷情最高,但今年情人節撞正農曆新年,節日氣氛有所下降,預售額下跌三成左右,不過,情人節前兩三日回升,出現「搶花」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