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廣州兩地消委會日前在廣州市簽署《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澳門特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消費維權合作協議》,並舉行工作會議,就完善兩地消費糾紛異地處理機制、逐步實現兩地跨域調解與仲裁,加強資訊共享等各方面的合作,範圍包括加強穗、澳兩地投訴個案受理與轉介、消費教育、商品比較試驗、培訓交流、法律研究、共享資訊、跨域調解與仲裁,以及由澳門消委會協助轉辦廣州市消委會與葡萄牙消費者組織之間的投訴個案等各個方面。 《協議》由澳門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與廣州市消委會副主任張開仕代表兩會簽署,澳門消委會表示,在推動灣區內城市群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備忘錄》後,消委會逐步與灣區內廣東省九個城市的消費者組織簽署維權合作協議,透過更靈活協作方式,加快與鞏固灣區消費維權工作縱橫面的發展,更好地服務灣區內的消費者,增加居民異地消費的信心,對驅動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及澳門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具有一定助力,目前,消委會積極與灣區內各消費者組織保持與加深各方面的合作,自《備忘錄》簽定後,消委會已先後與廣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門市、香港及橫琴新區消費者組織簽署跨域調解及仲裁服務計劃,爭取今年內與灣區內更多消費者組織簽署有關合作計劃,進一步加強灣區居民互動消費的信心與保障。
為落實社區警務理念及持續發展「警.校聯絡機制」,治安警察局策劃行動廳廳長梁慶康帶領多位前線部門主管,本周一(18 日)拜訪培正中學,與培正中學校長高錦輝、副校長郭敬文及陳敬濂等校方代表進行會議,聽取校方反映學校周邊一帶交通及治安情況方面的意見,同時亦向校方宣傳有關防騙、防盜和民防的訊息,增強師生的防罪及防災意識。 會晤期間,治安警察局各部門警官代表分別就治安問題、交通情況、預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與校方代表交流不少資訊及建議。此外,高錦輝校長在會上表示,培正中學作為其中一個民防避險中心,校方除了積極支持當局的民防演習,亦十分重視民防知識的傳遞,雙方在會上就共同舉辦民防知識講座達成共識,提高師生防災避險的意識。 治安警察局將透過警校聯絡機制,與本澳各學校保持緊密聯繫,傳遞防罪及民防的信息,共同構建社會安全環境。
接近20年沒有修訂,並經長達四年多的諮詢及審議,《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簡稱《的士規章》),昨日於立法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最終獲大多數議員支持及通過;然而,法案的數條條文甚具爭議性,至法案實施後,其隱藏於細節內的「魔鬼」會否出現,以至「黑的」違規問題能否杜絕,讓人憂慮。 例如,以後競投的士准照會實行公司制,且資本不少於澳門幣500萬元,會否衍生壟斷及扼殺個體營運,有待觀察。另外,特首可基於「公共利益」而豁免公開競爭、安裝的士車廂錄像設備只能選用單一牌子及由單一承判商負責、中標公司股權轉讓並無設限等多種情況,同樣令坊間憂慮;反而,車廂錄像涉及私隱問題,卻顯得沒有那麼重要了。
中共中央、國務院前(18)日傍晚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下稱,《綱要》),為粵港澳大灣區及澳門的未來發展照亮了前路。 《綱要》全文提及澳門90次,並將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列為大灣區發展的「核心引擎」,期望起到「極點帶動」的作用,足見中央政府對澳門發展的重視。 立法會昨(19)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多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關注《綱要》提及的內容,發言出謀獻策,盼能令本澳抓住大灣區發展機遇。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到將建設世界級機場群,其中支持澳門機場改擴建及發展區域公務機業務。澳門民航政策研究學會理事長唐繼宗昨(19)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大灣區中機場各有分工,對比周邊如香港、廣州、深圳等地的機場,澳門機場的定位是服務澳門及周邊區域發展,包括中短途區域航線及區域公務機業務。澳門作為旅遊城市,有公務機的需求及市場,發展區域公務機業務也是澳門機場的新方向。他又建議成立公務機運作中心,完善配套。 唐繼宗續指,交通運輸基建對於整體而言至關重要,有助推動各項目標的實現。近年澳門機場客流量愈來愈多,隨著未來發展需要,有必要因應客量需求而擴建澳門機場。但目前澳門機場發展瓶頸不在於跑道,而在於客運大樓及停機坪問題上,希望日後有關問題都能得到解決。 (資料圖片)
南灣區豪宅「壹號湖畔」昨(19)日上午發生一宗懷疑縱火案,一單位內窗簾被燒燬,多處裝飾及家具被破壞,由於起火原因可疑,司警派員到場調查,初步發現起火前,屋內有兩名男女曾經發生爭執糾纏,不久後便離奇起火,所幸事件無人受傷。然而究竟事出何因、火從何起,司警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電單車泊位「一位難求」,不少駕駛者「見縫插針」,甚至移動泊在合法位內電單車再橫泊在前或後面,或雙排泊在一泊車位,令原本合法泊在車位內電單車超出白線,因違規出界被檢控,情況近期日趨嚴重,守法市民極表不滿,要求執法當局嚴格檢控違泊人士,整治違泊歪風,還守法市民公道。 為應對市民反映電單車泊車區內泊車秩序混亂,車輛停泊方向不一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通行,交通事務局在現有「許可電單車泊車」的交通標誌再增設式樣12a 的「輔助標誌」,藉以加強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 在電單車泊車區內增設輔助標誌,是否能解決泊車區內泊車秩序混亂情況,有待觀察,但意見都認為導致電單車駕駛者在泊車區「見縫插針」泊車,並非故意不遵守泊車方式,而是因泊車位短缺。目前澳門有超過12萬輛電單車,但合法泊車位只有約六萬個,兩者相差達一倍,即有近半數電單車要被迫違泊。在過去一年,交通事務局以擴闊行車道或行人道為由,或在維修道路後,刪除路邊合法泊位,數以百計泊車位被刪除,令合法泊車位更形短缺。 最近一年,電單車「見縫插針」亂停泊情況加劇,不但泊滿道路兩側,在馬路邊歪歪斜斜停泊,亦有因泊車區車位泊滿但仍強行把電單車塞進狹窄罅縫,因此車尾凸出馬路,影響其他經過車輛,出現安全隱患,「一位兩泊」情況更屢見不鮮,甚至有人移動泊車區合法泊位內電單車,打橫泊在其前或後面,因此近日有居民反映電單車橫泊在合法位內,令其直泊電單車超出泊車位白線,違規出界被票控,無辜被罰款。 近年當局不斷削減路邊車位,新口岸、青洲、筷子基、祐漢等區域在政府公屋項目落成、新路開通、路面擴闊及興建休憩區等,街邊車位陸續遭刪減,在居民對車位需求殷切,尤其是電單車泊位,引來不少怨氣和反彈。 澳門車多路少又窄,塞車是常態,公共交通服務未達至市民需求,電單車是基層市民主要代步工具,泊車問題困擾電單車族十多年,問題日益嚴峻,路邊合法泊車位買少見少,卻又沒有相應配套安排,在「電單車泊車區」再增設式樣12a 「輔助標誌」只能治標,增加泊車位才能治本。
黑沙海灘西南面部分區域出現海沙流失的情況,海事局昨(19)日發出新聞稿稱,黑沙海灘其他區域則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局方會持續留意有關情況,並適時向公眾通報最新訊息。 由於有石塊露出沙面,海事局呼籲市民和旅客在黑沙海灘遊玩或進行水上活動時應留意有關情況,並聽從現場人員的指示。局方已在上述區域放置了告示牌,並通過現場廣播提醒市民和遊客注意安全。 (海事局圖片)
先後有大學教職員及大學生涉醉駕被警方拘捕及作出起訴,被初級法院判處緩刑及暫時禁止駕駛。 治安警昨(19)日透露,一名姓張40多歲本地大學教職員,上周六(16日)晚上9時許在醉駕情況下在路氹蓮花海濱大馬路失控撞向石壆。治安警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時發現張某滿身酒氣,經檢驗發現他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2.57克每升。他向警方承認醉駕指控,表示無需反證,並承認當晚較早時間與友人在氹仔一間餐廳聚餐,過程中曾飲用含有酒精飲品,晚餐結束後仍罔顧安全醉酒駕車,獨自駕車返回住所,在行經上址時懷疑因不勝酒力而鏟上石壆導致交通意外,被初級法院判處其五個月徒刑,暫緩執行一年,同時禁止駕駛18 個月。 此外,一名年約20歲本澳劉姓大學生同樣涉嫌醉駕被警方起訴。本月17日早上7時許,警員在賈伯樂提督街附近執勤時,發現一架私家車形跡可疑,上前查問時發現駕駛者劉某除身上有酒氣外,亦未能出示駕駛執照。劉某承認同日清晨較早時間與友人在馬德里街一間商店內購買和飲用酒精飲品。警方同時揭發他去年因超速被罰禁止駕駛。由於停牌期間繼續違規駕駛,涉案大學生劉某被初級法院判處六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及禁止駕駛一年。 (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