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昨(5)日接獲一宗腸病毒群集性感染報告,位於水坑尾街的婦聯托兒所大L班,共五名幼童發病,三男兩女,年齡為兩至三歲,最早個案於周一(3日)開始出現腸病毒感染徵狀,各患者已到醫療機構診治,病情均較輕,無住院、無出現神經系統異常症狀或其他嚴重併發症的個案。衛生局現正採集樣本進行檢測,有關托兒所亦已進行全面清潔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據衛生局監測資料顯示,今年自1月1日截至6月4日,臨床醫生申報的腸病毒個案共2,391例。自5月開始,腸病毒感染個案數則持續升高,5月份申報的腸病毒個案為1,056例,較4月份429例和去年同期的486例升高約一倍。同時,5月衛生局共收到19宗群集性腸病毒感染事件報告,較去年同期11宗多;而自1月1日至今累積共有49宗腸病毒感染群集性事件,均發生在托兒所和幼稚園。
闊別十年後華麗回歸,「澳門小姐競選2019 」將於今年8月舉行,現正接受報名,至本(6)月23日截止。總決賽設有冠、亞、季軍及「最上鏡小姐」各一名,冠軍獎金高達30萬澳門元。
警察給予大眾的形象一向是專業無私、不偏不倚、維護法紀的執法者,但近年接二連三發生有警察知法犯法的案件,嚴重打擊警隊的形象及社會對警方執法的信心。保安當局必須重視有關情況,除了若嚴肅處理事件,對警隊內部有警惕作用外,同時亦應查找導致這些問題的真正原因,到底是在哪個部分出了問題,包括在招聘和訓練方面是否需改善等,令公眾重拾信心。 兩名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警員日前被揭發涉嫌受賄,協助他人偽造出入境記錄經口岸進出本澳; 同一時間,警方又公布,一名治安警休班警員醉駕周日(2日)在友誼大馬路生交通事故,已被初級法院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本澳涉及警員操守的問題時有發生,非常影響警隊的文化和制度,面對警隊內部不斷出現違法違規情況,保安當局又應如何改善有關問題? 警方作為重要的執法部門,警員的形象和操守都非常重要,保安司近年推出「警鐘長鳴」專頁,公布保安範疇人員的違紀情況及相關調查進度,讓社會各界和公共部門能夠協助監督保安範疇轄下人員的操守,同時保安部隊及部門人員也會以此為鑑,不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 然而,對違紀警員作出重罰固然重要,但如何防止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則應重新檢視機制,例如要在招聘程序上、以至日常的訓練要多花工夫,處理涉及警員的案件時亦要一視同仁,以維護警隊的形象。 涉及警察的罪案一宗都嫌多,相信連串事件必會影響公眾對警隊的信心。警察手握重要的公權力,只要警員不克制就容易發生濫權的問題,保安當局及警隊高層必須思考如何加強人員管理,以應付連番出現警察知法犯法的情況。 警察本是背負公眾期望執行法律,如果連警員都違返法規,必會動搖公眾對警隊、以至整個法制的信心。
每年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環境保護局昨(5)日公布《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8 》,《報告》顯示,去年(2018)澳門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較前年(2017)輕微上升、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與2017年相若。與此同時,固體廢物回收種類和回收網絡亦不斷增加及擴大,按2018年進出口統計資料計算的廢物資源回收率為22.1%,與2017年持平。報告指出,本澳各類資源的消耗和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隨著本地生產總值、人口和旅客量的增長呈上升趨勢,顯示澳門正面對較大的環境壓力。 2018年各空氣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屬「良好」和「普通」天數佔該站監測總天數超過九成二,與2017年相若。2018年澳門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是臭氧(O3),而所有空氣監測站錄得的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年平均濃度值較2017年有所下降。然而,受交通排放以及本地發電等因素影響,2018年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濃度在澳門路邊站和澳門高密度住宅區站均超出標準值。 同時,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及微細懸浮粒子(PM2.5)年平均濃度均低於標準值,與粵港澳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的整體趨勢一致。 在聲環境方面,與2017年相比,2018年除高士德站和柏嘉街站錄得的噪聲水平相若外,石排灣站、施利華街站和生態區站錄得的噪聲水平均有所上升,另因黑沙環站2017年運作不足一年,故不作比較。與此同時,按照噪聲投訴個案顯示各類社會生活噪聲對居民作息所造成的滋擾較大。
因非洲豬瘟疫情影響,供澳活豬數量連日來持續不穩定,昨(5)日活豬供應回復300多頭,價格亦由兩日前(4日)的近90元一斤回落至約50元正常水平。但兩南公司昨日向傳媒表示,內地豬源短缺,市場需求大及成本增加,來貨緊張。為盡可能維持本澳活豬供應,由今(6)日起,活豬批價上調180元一司馬擔,即最高批價為1,780元一司馬擔。兩南公司預料,內地供澳活豬緊張仍會持續一段時間,數量和價格存在波動。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聽取政府介紹有關打擊非法導遊的情況。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會後引述旅遊局資料稱,去年10月24日至今年5月31日,當局針對非法導遊的巡查共有755次,其中港珠澳大橋巡查376次、口岸巡查237次、景點巡查116次,巴士總站及路氹度假村等巡查26次,共檢舉兩宗懷疑非法導遊個案。 施家倫稱,有關個案的旅客是有領隊陪同、講解景點並安排餐飲,有較清晰的證據顯示為非法導遊,勞工局已跟進調查是否涉及非法工作。政府在會上亦介紹與內地部門合作打擊非法導遊的情況,施家倫稱,旅遊局向內地部門通報18宗案件,但有關部門回覆查證困難,因部分旅行社是非法經營,政府查不到資料,亦有同一團的旅客在不同旅遊行社報名的情況;委員會希望當局對非法導遊作針對性修法,令政府更易取證。 列席會議的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表示,不同部門包括旅遊局、勞工局及治安警察局近日加強打擊行動,其中旅遊局每天在關閘、港珠澳大橋等口岸巡查,相關行動現時更逐漸擴展到大三巴、路氹城度假村等景點,另外,局方每星期亦會與治安警、勞工局進行聯合巡查。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5)日繼續審議《輕軌交通系統法》,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提交的第二工作文本中,訂明七項有可能危及輕軌安全及影響運作的行政違法行為,一律科處10,000元罰款,三常會認為,這些行為的嚴重性不同,希望政府考慮分別訂立不同處罰。 根據法案最新工作文本第八條規定,以下行為屬於行政違法,科處10,000元罰款:向輕軌行車區域投擲任何物品;未經准許打開輕軌車門、月台幕門或付費區入口閘門,或者阻礙其正常運作;無正當理由動用緊急或安全裝置;未經批准在車站或輕軌內派發廣告或張貼海報;從事盈利活動;進行籌款或調查;攜帶動物進入付費區或輕軌內(導盲犬除外)。 黃顯輝指出,上述行為一律可被科處10,000元罰款,有委員認為這些行為對輕軌影響有輕重之分,第一至第三類行為屬於較嚴重,第四至第六類行為屬於較輕微,而第七項攜帶動物則處於兩者之間。三常會認為不應「一刀切」處罰,希望政府考慮分別訂立罰則,將會在意見書中加入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