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決定將人力資源辦公室與勞工局合併,建議勞工局現有的職責基本維持不變,與人資辦合併後,同時負責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的工作,而人資辦全部人員、預算均會撥入勞工局,人員編制由現時的228人增加至320人。草案建議法規自2016年5月28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左)及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右)昨日出席新聞發布會,宣布完成討論《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將人資辦與勞工局合併。(劉凱輝攝)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勞工局將會維持一名局長和兩名副局長輔導,下設六個廳12個處,同時撤銷原有的四個科級單位。至於人員編制方面,將會由現時的228人增至320人。勞工局現有人員421人,人資辦為92人,人資辦全部人員以及預算費用都會一併撥入勞工局,至於人資辦主任及副主任的具體人事安排方面,梁慶庭表示暫時沒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