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武(右)引述政府回應時表示,治療師專業區分有助與世界接軌,且對專科治療師較為公道。)
(列席政府代表認為,藥劑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兩者專業不一,因此不能只單靠簡單培訓晉升為藥劑師。)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14日)繼續細則性審議《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等政府官員列席會議。
會後,主席陳澤武及秘書黃潔貞向一眾傳媒作總結,陳澤武稱,根據現行法律,現時的治療師涵蓋物理、職業以及語言治療師三類,而法案建議日後將明確區分專業類別,陳澤武引述政府回應時表示,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制度及經驗,認為專業區分有助與世界接軌,且對專科治療師較為公道。
另外,不納入法案的十五類醫療人員,包括聽力師、音樂治療師等,政府考慮到上述醫療人員專業醫療風險較低且執業人數少,認為未有納入的急切性,因此衛生局將會設立專業登記技術人員制度作出規管,通過登記名單方式規管,並制定准入標準和專業守則等。政府補充,運動治療師並非國際認可的醫療專業職銜,指出其學歷及執業範圍與治療師有所差異,因此建議同樣以專業登記技術人員制度作出監管。
法案中亦明確分為藥劑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兩類,會上有委員問及,藥房技術助理可否透過適當培訓成立藥劑師。政府表示,藥劑師具有藥學學士學位,而藥房技術助理只有普通藥劑課程證書,認為兩者為不同專業,因此不能只單靠簡單培訓晉升為藥劑師。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