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設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設立一間全公共資本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資本額為14億元,該公司旨在於建造和維護用於輕軌系統運營的基礎設施及設備,以及運營相關的系統,預計此模式能更有效地實施輕軌系統和使用公共資源。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及運建辦主任何蔣祺今日(14日)下午3時在政府總部介紹行政法規草案。何蔣祺表示,運建辦現時約有93個人員,他們可選擇留在政府工作或參與輕軌公司工作。同時輕軌公司亦會透過公司章程制度聘請更多有經驗以及熟悉運作人員。
公司的名稱為「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澳門幣14億元,由澳門特別行政區(96%)、工商業發展基金(3%)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作為股東。公司的所營事業包括建造和維護用於輕軌系統運營的基礎設施及設備,以及運營相關的系統,當中包括運營管理和提供客運服務。公司可提供延伸服務,並可直接或間接向其他相關實體提供支援服務。
(編輯:李倩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