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巡查本澳各街市及食品場所

保障市售漁獲水產的食用安全
13/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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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市售漁獲水產的食用安全
保障市售漁獲水產的食用安全

(加強食肆衛生巡查,杜絕不宜食用的魚類水產流入本澳市面。)

(市政署派員查閱市售漁獲食品的來貨單據,以保障食品安全。)

市政署持續對本澳市售食品進行監察,近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衛生巡查,慎防有不宜食用的水產漁獲流入市面,亦呼籲業界和市民切勿選購及食用來歷不明的食材,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

市政署近日派員加強巡查各街市、零售漁獲場所及食肆等,向商戶查閱食品的來貨單據及銷售記錄,要求商戶提供清晰的來源證明方可出售,掌握食品供應鏈上下游關係,杜絕不宜食用的水產漁獲流入市面,確保本澳市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

市政署重申商戶須確保其售賣食品的食用安全,切勿供應及出售受污染、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予他人食用,以免觸犯《食品安全法》而被檢控。上述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六十萬澳門元或最高監禁五年。此外,亦提醒市民應向可靠有信譽的店舖購買食材;由於水產品易受水質環境影響,市民要認清當中的安全風險,切勿私下在沿岸垂釣或捕撈魚類水產食用,一旦進食受污染的魚類水產,將可能對健康構成損害。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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