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表示,今年約11萬8,000名領取養老金及殘疾金的受益人中,仍有3,000人逾期未辦理在生證明,呼籲尚未辦理的受益人須盡快在本月底前完成辦理,否則有關給付將由4月起中止發放。
按照法律規定,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每年均須辦理在生證明,否則可導致給付發放的中止,因此,今年尚未辦理在生證明的有關受益人應盡快攜同其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利用設於全澳40多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親臨社保塔石臨時辦事處或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辦理。
另外,居於本澳但因患病或行動不便,未能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的受益人,可郵寄或委託他人代交其於2019年由醫院或本地安老院舍發出的證明,或是由澳門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證明於2019年內曾為受益人診症。
居住於澳門以外的受益人,可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方式向澳門社保基金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居於廣東省的受益人可攜同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省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在生證明協查表,將協查表正本連同身份證副本等文件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送回澳門社保基金便可完成辦理在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