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黑沙馬路昨日(11日)發生的私家車與電單車相撞嚴重交通事故,事故導致40歲本地電單車男司機骨裂重傷送院,現時仍需留醫。惟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電單車駕駛者當時的時速高達150公里,超速達到該路段限速60公里的2.5倍,同時發現事發前有另外兩部同類電單車與肇事電單車高速行駛,警方正調查事件是否涉及非法賽車。
治安警表示,在事故中受傷需要留醫的40歲電單車司機為本澳男居民,目前清醒,情況穩定,但有出現骨裂情況。警方根據電單車的行車紀錄儀發現,當時電單車的時速高達150公里,現場留下長達10多米的煞車痕便是電單車造成,警方並根據現場附近的道路監控發現,事發前有另外兩部同類電單車與肇事電單車高速行駛,除確認超速外,不排除事件涉及非法賽車。
治安警又稱,涉及沒有讓先引起事故的私家車,肇事私家車男司機姓黃,35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貿易公司維修員,持有交通局發出的特別駕駛許可證,他通過酒精測試。同時他供稱肇事私家車是向僱主借用,警方在車上沒有發現乘客和貨物,初步調查相信暫不涉及過界或過職工作。警方又指會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呼籲目擊或知情人士聯絡警方提供線索。
(編輯:劉凱輝 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