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清理內港蟹籠。)
海事及水務局發現內港航道海床有違規放置的蟹籠,立即跟進清理工作,保障航行安全。
海事局船隻近日早上在內港一帶進行海上巡查時,發現內港航道的海床有違規放置的蟹籠,長約500米,隨即派船隻到現場進行清理。清理工作迅速完成,事件對內港的通航未有構成影響。3月至今,局方的工作船隊在內港航道清理了總長約1,500米的蟹籠。
根據澳門的海事管理法例,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週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澳門元的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