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表示相信法院裁決。(梁雄業攝)
3名葡僑委員會委員高天賜、珊桃絲、劉文度控告新華澳報社長林昶誹謗罪,案件今日下午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開審。
案情指,2017年新華澳報刊登由社長林昶撰寫的文章,指責葡僑委員會與葡國領事館勾結,在辦理葡國國籍及偽造護照中獲得不正當利益。
第3輔助人劉文度出庭作證,他表示新華澳報刊登有關抺黑文章後,令他們3人以及葡僑委員會的聲譽和形象受損,高天賜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誠信亦有影響。文章指葡僑委員會收取1萬8千元為會員申辦葡國證件,劉文度表示葡僑委員會透過與葡國領事館的關係,有協助會員辦理證件的排期及取籌等的手續,但沒有收取任何金錢,不明白1萬8千元這個說法的由來。
高天賜及珊桃絲缺席審訊。林昶初審後表示,法庭上他保持沉默,他亦相信法院裁決。案件本月27日上午11時續審。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