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今(7)日宣布,決定控告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機構購買華為產品,違反美國憲法。不過,有專家認為,美國法院可能會駁回案件。
華為已入禀美國德州聯邦法院,挑戰美國政府在2018年實施的《國防授權法案》(NDAA)第889條的合法性。該法案禁止美國聯邦政府及外判商使用華為和中興的設備。華為起訴書指出,美國政府在沒有經過行政或司法程序下,禁止所有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違背美國憲法中的剝奪公權法案條款,及正當法律程序條款。
路透社引述法律專家指,華為的上訴可能會被駁回,因為涉及國家安全,美國法院不願意質疑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決定。
美國律師事務所McCarter & English的律師Franklin Turner表示,這個訴訟案將會十分艱難,因為國會擁有廣泛權利,保護美國免受安全威脅。
被美國封殺的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Kaspersky Lab)曾提出類似訴訟,但去年被美國法院駁回,法院指國會的決定是保護政府網絡不受俄羅斯入侵,又指卡巴斯基在美國市場份額很小,禁令對公司影響有限。
芝加哥一間法學院的教授Steven Schwinn表示,德州法院審理華為的案件將不受到該案的約束,但可能因為這兩個案件相似,會採用相同理由駁回案件,認為華為難逃這樣的結果。
報道指,如果法院認為華為的上訴合理,案件將進入證據披露程序(discovery phase),屆時內部文件將會共享,同時美國政府官員需要作供並清楚說出他們的安全憂慮。
而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就表示,華為理據充分,對勝訴充滿信心,又指雖然美國業務佔華為份額不多,但影響深遠,對華為傷害嚴重,所以希望通過訴訟排除法律上的限制,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
來自政治風險諮詢公司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擅長全球科技事務的專家Paul Triolo向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CNN)表示,華為上訴的舉動顯示華為不會向美國的全力封殺屈服,雖然最後可能不會讓華為重新進入美國市場,但就具有象徵性意義,影響那些考慮封殺華為的國家的決定。
(編輯:梁翠婷 孫渝喆)
(華為今日在深圳總部舉行記者會,宣布控告美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