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工程獲《噪音法》豁免,允許夜間進行維修。 (資料圖片)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2月28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等列席會議。
過往坊間表示要求在法案中加入規管日間噪音、低頻噪音等生活噪音問題,羅立文表示,是次修改主要針對工程方面以及簡化程序,「冇打算在任期內立法搞呢個生活噪音」。
法案條文亦修訂在公共地方發出騷擾噪音的規定,將進行輕軌系統、公共渠網或交通信號的維護服務、城市垃圾收集清運及公共街道清潔服務納入「例外」情況。羅立文(上圖)表示,上述的工程多以晚間開展,且過往接獲的投訴較少,相信修改條文後程序較為簡易,無需逐一申請。羅立文同時指出,輕軌試行必需晚上進行維修保養,重申「唔會因為豁免就亂咁嚟,嘈生晒」。有關過往投訴及罰款等資料,稍後會遞交一常會。
另外, 法案建議調整豁免《噪音法》規定的例外工程的公布機制,由以前刊登《政府公報》,改為把行政批示張貼工地當眼處,環保局官網亦會公布所有「例外工程」。何潤生會後向傳媒介紹,以前把特首批示刊登《政府公報》,須周五提交,下周三才能刊登公報。現時新機制,行政長官可授權給司長、司長亦再因應情況再授權給局長,可節省公布時間及減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