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今日討論三份鄰近荔枝碗舊船廠片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城規會今日討論三份鄰近荔枝碗舊船廠片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三幅土地分別為路環荔枝碗馬路5號、6號及9號,樓宇限高均為8.9米,面積介乎43平方米至128平方米,草案中對建築屋頂及立面作出規範。三份草案最終獲得通過。
會議上,林翊捷委員指出三份草案基本上沿用現行路環市區規定,應該對景觀影響不會太突出,但未來可能有更多荔枝碗村建築重建,認為將來應對荔枝碗片區作出設計規範。楊道匡委員就認為,在整個荔枝碗片區規劃出台之前,建議要好好珍惜路環市區,建議針對功能、用途、建築風格作全盤考慮。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日前曾回應三份草案,稱三個項目位置均不在荔枝碗船廠片區的緩衝區範圍內,並已諮詢文化局意見,局方意見是要依照批示限高8.9米,當中已考慮整體片區及景觀效果。
(編輯:孫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