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草案建議調升相關僱員的最低時薪工資金額至32元。)
(梁慶庭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須每年檢討最低工資金額。)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草案建議調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包括按小時計算報酬的僱員,每小時澳門幣32元;按日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日澳門幣256元;按月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月澳門幣6,656元。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須每年檢討最低工資金額,並可按經濟發展狀況調整。除了上述調整之外,按日計算報酬的金額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的上限計算,如超出此上限,以每小時澳門幣32元計算有關報酬。
梁慶庭又補充指,之所以時薪調高2元,是綜合考慮通脹因素,也經過社協討論,雖然過程勞資有不同意見,但政府權衡考慮後確定調高為2元。至於有關生效期,需要待立法會討論中確定。
(編輯:陳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