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廣州南沙攜手港澳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和自貿試驗區優勢,加強與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設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的承載區,成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合理統籌解決廣州南沙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調整優化城市布局和空間結構,強化與周邊地區在城市規劃、綜合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的一體化銜接,構建「半小時交通圈」。支持廣州南沙與港澳合作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和國際交流平台,建設我國南方重要的對外開放窗口。
共建創新發展示範區
強化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共同將廣州南沙打造為華南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高地,積極布局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領域,培育發展平台經濟、共享經濟、體驗經濟等新業態。支持粵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則,在廣州南沙規劃建設粵港產業深度合作園,探索建設粵澳合作葡語國家產業園,合作推進園區規劃、建設、開發等重大事宜。在內地管轄權和法律框架下,營造高標準的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與港澳相銜接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環境,為港澳產業轉型升級、居民就業生活提供新空間。
建設金融服務重要平台
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著力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金融、飛機船舶租賃等特色金融。支持與港澳金融機構合作,按規定共同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台。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打造優質生活圈
高標準推進廣州南沙城市規劃建設,強化生態核心競爭力,彰顯嶺南文化、水鄉文化和海洋文化特色,建設國際化城市。積極探索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政策和機制,加快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提升社會服務水平,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