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頭街43號樓宇將不留立面重建。(鍾佩欣攝)
多個屬於文物保護區內的用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於上周公示,收集公眾意見。其中快艇頭街43號一幢樓宇重建,文化局建議須保留臨街立面,惟有市民反映,整座建築物已拆卸。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下圖)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當時考慮不是於建築物本身文化價值,而是該建築物能突顯城市街區的風貌,因此文化局建議在不殘破的情況下保留立面,但後來因建築物非常殘危,工務局亦曾諮詢當局意見,在公共安全考量下拆卸重建,當局亦不持反對意見,相信日後建築物將按原本立面重建。
至於《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建議獲評定文物可開設酒店。梁惠敏表示,所有文物改造或活化計劃均必須諮詢文化局意見,而不同文物活化都有不同條件限制,前提是不能影響及損害文物本身價值情況下方允許進行計劃,而文物酒店是活化功能之一,若文物獲准開設酒店後出現損毀,都必須依照《文遺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