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同婚即違憲

同性伴侶情人節狀告日政府
15/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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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對同性伴侶控告日本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要求損害賠償。(法新社圖片)

提出訴訟的大江千塚(上圖右)和小川洋子(上圖左)在一起已經25年,她們曾到東京市政府嘗試登記結婚,被告知她們都是女性而遭拒。 (法新社圖片)

由於日本法律目前仍未承認同性婚姻,13對同性伴侶選在情人節(2月14日)這一天,向東京、札幌、名古屋、大阪四處地方法院同時提起訴訟,要求國家提供損害賠償,這是日本為同性婚姻而提告的首例。同性伴侶指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違反《憲法》規定的人人平等原則、侵害婚姻自由,要求日本與其他先進國家同步,讓同性伴侶合法結婚。

在情人節這天,六對同性伴侶手持寫有「所有日本人的婚姻」的紙牌,遊行至東京區域法院,另在大阪及札幌分別有三對同性伴侶,以及名古屋的一對同性伴侶,分別向四處地方法院提起向國家索賠的訴訟。其中包括八對男性情侶及五對女性情侶,他們於今年1月至2月向地方政府提交結婚申請,均未得到受理。

日本《憲法》第24條規定「婚姻僅基於兩性合意而成立」。日本政府在去年5月內閣會議上敲定的答辯書中展示見解稱,該條文未設想同性婚姻。但為同性伴侶辯護的律師團主張稱,這並非禁止同性婚姻的規定,強調同性伴侶無法在法律上結婚,因此無法相互成為法定繼承人,此外養育孩子時無法擁有共同親權,稅制上的配偶扣除也無法享受,蒙受了損失。同性伴侶認為,國家在修正民法等立法措施方面明顯怠惰,讓同性伴侶遭受精神痛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人100萬日圓(約澳門幣73,200元)。

近八成日民眾贊同同婚

近年來,日本逐漸成為一個對LGBT(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較為親切的社會。據日本廣告公司電通旗下組織去年10月的調查發現,有近八成民眾贊成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且有約8.9%的民眾認為自己屬於LGBT團體,與2015年的調查結果7.6%相比有些微上升。

此外,部分日企開始認可同性伴侶也可適用配偶的福利制度,東京都澀谷區等部分地方政府也開始發放同性伴侶證書,但都不具有法律效力。由於無法結婚,同性伴侶不能享有遺產繼承、所得稅配偶扣額、配偶簽證等法定配偶待遇,且即便能共同收養小孩,也無法擁有親權等。

立法者不願推動變革

歸根究底,掌握立法權力的國會議員大多為年長人士,對推動社會變革有諸多疑慮。一向倡導傳統觀念的執政自民黨,曾在競選活動中提出家庭是由一男一女及他們的孩子所組成。去年,一位自民黨的議員就曾因主張LGBT人士「無法生育」而「不具生產性」,遭到各界砲轟。

結婚登記不予受理同性伴侶擬撞開同婚之門

來自埼玉縣川越市的相葉健司(音譯,上圖左)與同性伴侶上泉健(音譯,上圖右),是一對從2008年開始交往的同性伴侶。在認定彼此的情況下,二人於2013年在東京一間酒店舉行婚禮,共同生活至今,但二人在法律上仍未有名分。

上月4日,他們做了一個重要決定: 到川越市政府辦理結婚登記。由於日本法律對同性婚姻「不予受理」,二人領回了「不受理證明書」,並以此作為訴訟證據,試圖撞開日本的同性婚姻之門。相葉健司表示:「我們會與全日本的LGBT一起打這場仗。」(美聯社圖片)

相愛多年無法結婚日教授與台灣伴侶成父

明治大學法學系教授鈴木賢(上圖右)與來自中國台灣的伴侶相愛多年,為了擁有法律關係,二人藉收養制度成了養父與養子。這是由於日本《民法》框架下的收養程序十分特殊,年長者收養年幼者只需經過法院認可即可,即便雙方僅相差一歲。因此,有些同性伴侶會透過這種方式,令另一半成為家屬,保障雙方在法律上的權益。

鈴木賢認為,收養跟婚姻還是不同,因為前者是養父養子,後者則是平等的配偶。他指出,雖然日本社會支持同性婚姻,但反對聲浪來自「傳統信念」的擁護者。「保護傳統婚姻價值,如果承認同性婚姻,傳統家庭觀會被破壞」的聲音,對保守政黨仍有影響力,而保守勢力跟自民黨結合在一起,因此立法很難推動。(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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