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非法旅館屢禁不絕,成為犯罪分子的溫床,經常是賣淫嫖娼、吸毒及綁架等案件高發的黑點。為打擊非法旅館,政府於2010年頒布了《禁止非法旅館提供住宿法律》,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始終無法禁止。旅遊局昨日公布了有關數字,自打擊非法旅館法律生效至今約巡查7,000次,封印約800次單位,平均每周封印兩至三個。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旅遊局及治安警察局代表,與聽眾探討如何才能剷除此一毒瘤。
自打擊非法旅館法律生效至今,當局封印約800次單位,平均每周封印兩至三個。圖為旅遊局查封非法旅館。(資料圖片)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監察處處長梁寶祿及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處長趙崇遠昨日出席「澳門講場」節目,探討打擊非法旅館。有業主在節目中反映,名下物業懷疑被人用作經營非法旅館,但礙於租約未滿,擔心舉報無證據,又怕單位被查封而求助無門、無所適從。她又指,現行打擊非法旅館法律主要是懲罰業主,卻對經營者毫無阻嚇力。
出席節目的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回應稱,對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都願意做,但坦言現時打擊行動中難以拘捕現行犯,解決問題需整體法律配套及新思路。她又表示,打擊非法旅館法律生效至今約巡查7,000 次, 封印約800 次單位, 基本每星期封印兩至三個。但隨著時間推移,經營非法旅館的人士愈來愈隱蔽,有必要有更好的方法解決。
對於有多名聽眾認為,非法旅館必須刑事化,才可能有效阻嚇經營者。出席節目的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處長趙崇遠表示,是否刑事化的意見仍在分析,包括刑事化後會否拖慢行政程序和警力資源等,目前有效辦法是停水停電,強調治安警現時有份參與打擊非法旅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