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日前開槍擊傷和制服涉及搶劫、拒捕及襲警案的嫌疑人,檢察院表示,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實際情況,尤其考慮嫌犯使用武器暴力威脅執勤警員,以及抗拒警員執法的惡劣情節,為防止嫌犯逃走及繼續擾亂社會秩序,經檢察官提請,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檢察院稱,由於嫌犯槍傷尚未痊癒,監獄方面目前將其轉至仁伯爵綜合醫院的羈留病房,繼續接受治療。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案情顯示,本月3日凌晨,31歲內地男子涉嫌於巴坡沙大馬路新城市食店,搶去一名食客的手提包逃去,司警其後於祐漢第2街發現嫌犯,追至萬壽樓一樓時,他持刀指嚇司警人員,被開槍制服,大腿中槍,送往山頂醫院治理。涉案男子涉嫌觸犯「取物後使用暴力罪」、「持有禁用武器罪」及「抗拒及脅迫罪」,根據法例規定,罪行最高分別可處一至八年的徒刑。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