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呼籲勿違規燃放煙花

否則須負上刑責
03/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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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治安警察局將加強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情況的執法和檢控工作。

市政署已分別在澳門孫逸仙大馬路(近旅遊塔新城填海地)及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近海傍處設置爆竹、煙花及火箭燃放區,所有燃放爆竹、煙花及火箭之活動,必須在指定燃放區域及時段內進行。

治安警察局呼籲公眾應顧己及人,切勿在指定燃放區外燃放煙花、爆竹,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澳門幣2萬元,若有關行為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毀,更須負上刑事責任。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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