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辦指出,決定把望廈社屋第二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尚未施工的部分,判給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終審法院早前撤銷望廈社屋第二期及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判給,工程須即時停止。建設辦今日(1日)發出的通告顯示,經重新評審合資格標書,決定把工程尚未施工的部分判給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造價為澳門幣12.02億元,施工期限495工作天。
終院去年10月底裁定,由於望廈社屋第二期及體育館重建工程評標中排名第1和第3的合營體,成員中有2間公司的股東和董事為同一人,並同時簽署了該2份標書,擾亂正常競爭,撤銷望廈社屋第2期及體育館重建工程判給。
(編輯:陳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