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左)稱,報案者為一名本地女教師,報稱損失24,000港元,警方接手調查該宗詐騙案。(劉凱輝攝)
「橋唔怕舊,最緊要受!」,再現網友送禮物詐騙金錢案。一名本地26歲女教師網上結識自稱來自「波蘭」的男網友後,被對方甜言蜜語及「送禮物」所氹。女教師先按騙徒指示支付港幣24,000多元作為禮物「快遞費」;隨後騙徒再出招,假扮快遞公司職員訛稱快遞包裹內有大量現金,需先繳付港幣85,000元罰款後才可取回。最終女教師發覺事情可疑,拒再付款才不至損失更多。
案發在本月初,女教師透過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一名自稱來自「波蘭」的男網友,隨即交換WhatsApp賬號繼續通訊,其後一直維持網友關係。直至1月28日早上,「男網友」訛稱送禮物給女教師,會有一個包裹快遞從波蘭寄來本澳。同日中午,由騙徒假扮的快遞公司職員聯絡女教師,指需要支付24,000港元手續費。女教師信以為真之下按騙徒指示匯款至指定銀行賬戶,等候送禮期間,詎料騙徒再出招,翌日女教師再接「快遞公司」來電,指由於包裹內藏大量現金,需再支付85,000港元的「罰款」,否則包裹會被沒收。
此時女教師及時醒覺,認為事件可疑拒絕再付款,隨後聯絡「波蘭」男網友時但對方已經失聯。女教師報警求助,報稱損失港元。司警接手調查該宗詐騙案,暫時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