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打擊違規的士的法寶嗎 ?
31/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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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打擊違規的士的法寶嗎 ?
還有打擊違規的士的法寶嗎 ?

2019年1月未完,本澳再爆出兩宗 「黑的慣犯」案件。兩名均有逾30多次違反的士規章紀錄的的士司機,其中一人拒載乘客,對方拉住車框並不斷叫停的士,司機沒理會繼續行駛,將事主拖行幾米;另一名的士司機濫收車資不成,竟誣告乘客盜竊, 被刑庭法官命令中止的士司機業務。

農曆新年將至,每年新春期間,的士違規情況都會較平日嚴重,執法部門亦會加強執法。然而,從上述兩名已有超過30多次違反的士規章的的士司機惡行可見,現行法例罰則對違規的士司機來說根本不得要領,導致作為執法部門的治安警及交通局無論如何雷厲檢控, 結果只是治標不治本。

政府於早前與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達成共識,決定在 《的士規章》新增條文,要求在的士內安裝錄像設備,無疑是打擊的士違規的重要舉措,有助警方蒐證,還原事件真相。然而,正在立法會小組會細則性討論的修改 《的士規章》法案,還有其他板斧改善的士服務嗎?

新修改 《的士規章》法案貫徹 「治亂世,用重典」的思路,這部歷經十年鑄劍的法律,號稱將 「下重藥」嚴懲違法 「的哥」 ,當中包括建議將來的士准照競投限制只讓公司參與,亦禁止臨時轉讓准照,並訂定准照持有人及的士司機的資格、權利及義務。

特區政府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 「公司制」在培訓司機方面較 「個人制」完善,而且公司方面可以把屢犯的司機開除, 「個人制」則較難解決。但筆者認同,無論是公司還是私人經營的士,目的都是賺錢,在本澳司「請人難」的考慮因素下,對屬下的違規司機惡行 「得過且過」;加上公司對 「屢犯」的定義、罰則是公司內部的事,社會難以掌握,到底有多少違規司機被公司處罰或辭去。

特區政府致力發展智慧城市及大數據, 建議交通局可以在全澳的士內裝設的士服務評價機,讓市民及旅客對乘車體驗進行評價,上載與交通局的數據庫中,並將評價結果作為的士業界申請調整的士收費的參考因素之 一,讓全澳市民及旅客都能共同監督的士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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