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日召開記者會,總結2015年的工作情況。個資辦主任馮文莊表示,暫沒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具體工作計劃,但會在適當時候會啓動相關修法。他指出,現時相關法律已實施相當長時間,現時科技日新月異,部分已呈現與現實不匹配的情況,與歐盟在相關方面的法律相比,部分內容亦需檢討。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日召開記者會總結2015年的工作情況。(梁佩茵攝)
馮文莊於會上公布,去年個資辦查詢個案有1,834宗,調查個案有155宗,比上年減少39宗。調查對像主要為私營機構,博彩業佔最多。去年所有個案中被作出處罰的有18宗,改善建議的有63宗,缺乏證據的有69宗,投訴與事實不符的有3宗,不屬於個資辦權限的有28宗。至於山頂醫院在道路上散落病人病歷及新花園泳池女更衣室設監控事件,馮文莊稱,兩個案件仍在調查分析當中,新花園泳池相關的攝像鏡頭已停用,目前最重要是確保相關資料不會外洩或被無關的人士接觸到。
轉載他人資料亦犯法
會上個資辦發布數宗調查個案摘要,其中有個案的投訴人於2014年發現他的電話號碼及照片,被人在通訊軟件群組內發放。個資辦調查後,發現投訴人委託地產公司買賣樓宇時,向對方提供了姓名電話地址。後來被投訴人發現自己的個人資料在某群組內公開。涉案的地產經紀表示,相關資料是在另一群組下載,不清楚來源。馮文莊稱,個案中涉案人雖然非直接從地產公司取得相關資料,但同樣觸犯《私隱法》相關規定,被科處16,000元。他提醒市民不要以為純粹轉載便不會觸犯法律。
未經批准拍攝屬違法
另一宗涉及未經批准的情況下,租用車輛在本澳進行街景拍攝。個資辦稱,2014年發現一輛裝有攝錄鏡頭的車輛在街道上進行拍攝,一間內地公司承認拍攝街景目的是在其網站上提供澳門街景地圖。由於網站上的街景圖片仍可清晰看到行人容貌、車牌及景物。屬於個人資料,且未經當事人允許,該公司未經批准拍攝街景,並將資料轉移至外地,該公司最終被個資辦科處30,000元罰款,並要求該公刪除未經模楜化的澳門街景影像資料。
另外,案例中亦有指將前顧員的個人資料張貼在大廈公共地方、將錄像監察的畫面截圖作公開展示也涉及違反《個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