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兒童是十分嚴重罪令受害者心理生理飽受煎熬,對兒童發展影響深遠。去年性侵犯兒童案件大幅上升,司警對此亦表示非常關注,需要加強家庭、學校與警方合作,從預防方面著手,遏止兒童被性侵害。
司警去年共開立33宗涉及16歲以下未成年人被性侵犯案件,其中24宗涉及對兒童性侵案,而2017年涉及對兒童被性侵犯有16宗,顯示去年升幅率較高,情況值得關注。司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部分性侵兒童案件中,受害人與嫌疑犯相互認識,當中三分一案件發生在教育場所,包括補習社及學習中心,有三分一涉及朋友和同學之間,另有四宗案件為家傭侵犯少主,以及四宗涉及長輩侵犯兒童。
從數字上看,確實令人震驚,性侵兒童案三分之一發生在教育場所,三分之一是被朋友、同學,甚至家傭及長輩性侵,情況令人沮喪。教育場所補習社及學習中心都應該是兒童安全之所,獲得家長信任,將年幼子女送去暫托、補習或課餘學習,但卻受到性侵害。
尤其是長輩及家傭,都應是獲得信任人士,很難想像他們會對未成人作出穢瑣行為,這是個人價值觀問題,也是道德觀問題。
家長是子女最親近的人,有責任保護子女,應及早向子女灌輸正確性知識,平日要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溝通中了解他們的開心與不開心,以及情緒變化,倘懷疑子女被侵犯,家長要挺身而出,與子女共同面對,循正常管道尋求協助,除了向老師、學校反映,更應及時向警方舉報。
要遏止對兒童性侵的事件發生,需要政府、家庭、教育機構及警方共同努力,從預防方面著手,多加宣傳和教育,提高家長及教師警覺性,提升辨識兒童受性侵的敏感度。性侵兒童事件一宗都不應該發生,要採取零容忍態度,加大力度宣導、教育,減少事件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