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

將檢討違泊及停車等處罰金額
29/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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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司馬超雄、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交通事務局法律輔助處處長歐玉珍。梁雄業攝

《道路交通法》由即日起至3月29日進行公開諮詢,交通事務局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講解細節,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交通事務局法律輔助處處長歐玉珍、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司馬超雄出席。

林衍新表示,諮詢文本共有7個重點章節,包括: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礙交通的違法行為;完善對駕駛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規範;修訂關於酒精測試的監察條款;修訂構成輕微違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訂關於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規定;探討將輕微違反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的適當性;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

文本中的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礙交通的違法行為,包括檢討違泊及停車等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林衍新表示只是檢討交通違例罰款,當局沒任何方向性建議,又指目前違泊巴士站罰款300元,違泊黃實線則罰款600元,有巴士司機便建議提升前者處罰。

至於本澳交通擠塞的問題,林衍新表示,早前經過一輪減緩措施後,有10個地點已跌出交通黑點定義,有9個已改善行車效率,今年會再整治5個交通黑點。

《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期由即日(29日)起至3月29日,為期60天,另會舉行各3場的公眾及專場諮詢會吸取大眾意見。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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