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的士服務長期為人詬病,政府期望透過立法加強規管、打擊違規行為,並於早前與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達成共識,決定在《的士規章》新增條文,要求在的士內安裝錄像設備。在昨(27)日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出席嘉賓表示贊同立法方向,在的士內裝「Cam」並建議加入更多前瞻性考慮。
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在「論壇」上指,的士車內裝設錄音及錄像設備,當出現違規或爭執情況,有助還原事件真相。郭良順稱,內地對的士行業有更多高科技監管手段,包括面容識別和定位信息,建議澳門當局在立法時「行前啲」,加入更多前瞻性考慮;在日後安裝及維護錄像裝置方面,郭良順建議由政府負責費用,以減輕司機負擔。
立法不能「一意孤行」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凌世威建議,當局日後要訂立一套標準,以確保所有的士都能達至同樣監察效果,又希望當局向部分較為年長的司機進行事前培訓。但凌世威亦指出,交通部門在立法過程中「一意孤行」,例如規定的士不准在黃實線停車,凌世威直言這是「外行管內行」,他希望政府三思,以及日後徵求更多業界及市民意見。
乘客拍攝不屬非法證據
對於有意見擔憂的士內錄像會侵犯個人私隱,大律師趙崇明認為,的士並非純粹的私人空間,而是公共交通工具,搜集的個人資料只是為了還原事件情況;他相信,如果未來錄像系統可以達到當局的承諾,應足夠保障私隱;此外,對於曾有乘客拍攝違規司機、反被對方控告不法錄製,趙崇明認為,乘客拍攝是有助搜證工作,希望在法律中創造空間,正當搜證不應受罰。
節目中有觀眾發言指,內地及國外均有應用較為廣泛的網約車手機程式,希望本澳能夠將黑的和電召的士整合,方便市民預約出行。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余健龍指出,現時已有電召的士手機程式,但使用的市民較少,加上電召的士數量不足,認同可以將所有的士整合為一個平台,擴大使用率。對此,凌世威就建議實行的士智慧管理,由政府統籌提供預約服務。
此外,政府去年批出100個純電動車的士牌照,凌世威指,目前大部分仍未落地營運,皆因業界對電的充電時間和便利性存有疑問,希望政府盡快明晰未來充電設備鋪設以及收費安排。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有關《的士規章》,出席嘉賓認同在的士內增設錄像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