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崇明律師認為,的士並非純粹的私人空間,而是公共交通工具,搜集的個人資料只是為了還原事件情況。)
(郭良順指出,的士車內裝設錄音及錄像設備,當出現違規或爭執情況,有助還原事件真相。)
(凌世威建議,當局日後要訂立一套標準,以確保所有的士都能達致同樣監察效果。)
本澳的士服務長期為人詬病,政府期望透過立法加強規管、打擊違規行為。當局日前與立法會小組會達成共識,決定在的士法律制度中新增條文,要求在的士內增設錄像設備。在今日電視節目《澳門論壇》中,出席嘉賓贊同立法方向,並建議加入更多前瞻性考慮。
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指出,的士車內裝設錄音及錄像設備,當出現違規或爭執情況,有助還原事件真相。郭續指,內地對的士行業有更多高科技監管手段,包括面容識別和定位信息,建議澳門當局在立法時「行前啲」,加入更多前瞻性考慮。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凌世威建議,當局日後要訂立一套標準,以確保所有的士都能達致同樣監察效果,又希望當局向部分較為年長的司機進行事前培訓。但凌世威亦指出,交通部門在立法過程中「一意孤行」,希望日後更多徵求業界及市民意見。
對於有意見擔憂的士內錄像會侵犯個人私隱,趙崇明律師就認為,的士並非純粹的私人空間,而是公共交通工具,搜集的個人資料只是為了還原事件情況。他相信如果未來錄像系統可以達到當局的承諾,應足夠保障私隱。此外,對於曾有乘客拍攝違規司機、反被對方控告不法錄製,趙崇明認為乘客拍攝是有助搜證工作,希望在法律中創造空間,正當搜證不應受罰。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