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4)日首次審議《修改經屋法》。委員關注提高申請者年齡至25歲,轉售條件以及廢除初步審查制度會否降低效率等條文,希望下次會議政府代表能解釋其理據及預期達到的效果。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有委員質疑修改申請年齡的合理性及政策依據,畢竟18歲已屬成年且有自決的權利,若18至24歲年齡層的人士有需求會否有例外性的條件,希望政府代表解釋清楚。
法案亦建議經屋恢復計分排序。何潤生提到,政府在2015年修改《經屋法》時將經屋分配方式改為分組排序,先初審,後抽籤,再實質審查的方式,主要為提高效率,加快上樓速度。但現時恢復計分排序,卻取消初步審查,一開始便實質審查,有委員擔心拖慢上樓進度。
另外,委員也關注在經屋轉售限制方面,原本買了16年後才可轉售,現時改為必須上樓滿六年並須獲得房屋局預先批准才可轉售。若房屋局不行使優先購回權,也須售予符合申請經屋資格的買家。何潤生稱,一常會認為沒有鼓勵性質將來或缺乏動力令經屋流轉,最終成為沉澱性質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