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置換房》法案

委員質疑廉署代表出席適當性
24/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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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質疑廉署代表出席適當性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23)日早上繼續討論《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林智龍等列席會議。會議上有部分委員質疑廉署代表參與討論,政府則解釋廉署有相關權限。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會上有部分委員質疑政府的立法團隊中有廉政公署助理專員列席,參與涉及民生的法律制定是否適當;他引述政府解釋稱,根據《廉署組織法》有權限以政府立法團隊名義出席,如在過去《選舉法》的制定廉署亦有參與,但有委員仍認為《選舉法》與上述法案性質不同,且涉及民生範疇,廉署不應插手相關法案制定。

黃顯輝稱,三常會亦關注法案未有定義何謂都市更新、「都更」實體等,將來如何執行,並關注其他「都更」法律的進度;政府回應指,暫時沒有其他「都更」的立法工作,將來「都更」實體是政府全資擁有的公司,但非政府部門;又指現時的法案屬補充性,制定暫住房出租和置換房出售的法律,並非補償或賠償性質,僅起補充作用。他續稱,今次會議所討論的數條條文,政府聽取三常會的意見後將會調整法案的有關條文,包括置換房特別規定可能出現雙重得益的問題。

(立法會三常會昨討論《置換房》法案,有委員質疑廉署代表出席討論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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