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
(旅遊發展委員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旅遊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以及《文化產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法規生效後,旅遊發展委員會秘書處所負責的職能、涉及的4名人員將轉移至旅遊局。而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所負責的職能、涉及的8名人員將轉移至文化產業基金。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兩份法規的設立或修改,是為提升公共服務的素質與效率,以及配合精兵簡政作為公共行政改革工作的重點。《修改<旅遊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公佈後翌日生效。
而設立《文化產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是為進一步明確文化産業委員會在本地文化產業政策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參謀功能,重整委員會的架構,但不會影響委員會43位成員的組成。草案建議設60日過渡期後生效。
(編輯:孫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