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市政署聯手出擊

查獲走私菜肉逾400公斤
23/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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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走私菜肉逾400公斤
查獲走私菜肉逾400公斤

(海關將走私未經檢疫食材移交市政署處理。)

(走私未經檢疫食材,海關與市政署人員聯合巡查食肆。)

走私鮮活食品一直是本澳動植物防疫及食品衛生安全的重大隱患,然而鄰埠珠海物價較低,長期以來吸引許多本澳市民過關採購食材攜帶回澳,有關問題屢禁不絕。年關將近,家家戶戶近期開始備辦食材,準備一桌豐富美味的團年飯,然而在年三十晚的餐桌上,又有多少是「走私」貨呢?

再過兩周就是農曆新年,近期市面食材需求增加,許多從外地走「水貨」的「水貨客」趁機活躍,澳門海關與市政署連日採取行動加強查緝,包括截查水貨客及搜查菜檔食肆,共搜獲逾400公斤菜肉,違法人士將被提起訴訟。當局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路不明食材,應立即向海關舉報。

年關將至,每年此時都是各市場、菜檔與超市的繁忙時刻,亦是「水貨客」從內地走私蔬菜肉類來澳的「旺季」,澳門海關與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於本月14日、15日及18日採取聯合行動,截查水貨客及搜查菜檔、食肆,分別查獲本澳七間食肆、三間菜檔及五名「水貨客」,涉嫌銷售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共檢獲蔬菜約390公斤、肉類約23公斤及其他糧食產品20公斤。

行政罰款最高60萬元

海關早前曾指出,前線關員會以常見的「水貨客」為目標,並透過情報分析及恆常監控,收集貨物的來源地、集結地、目的地等資訊,對流入本澳的未經檢疫貨品做出重點堵截。而被查獲的人士將依據相關法律條款進行處罰。

海關及巿政署在昨(22)日發出的新聞稿中指出,當局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0元至60萬元罰款。

海關及市政署表示,除前述行動外,亦將持續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加大冬防行動力度,打擊走私食材活動,阻截來歷不明食品流入本澳,保障本地區食品安全。海關及巿政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市政署舉報。海關熱線28965001、市政署食安專線2833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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