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市政署人員聯合巡查食肆。)
海關與巿政署食品安全廳本月14、15及18日,在市面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本澳7間食肆、3間菜檔及5名水客涉嫌銷售或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共檢獲蔬菜約390公斤、肉類約23公斤及其他糧食產品20公斤。
巿政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60萬元的罰款。
當局表示,將持續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加大冬防行動力度,打擊走私食材活動,阻截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
(編輯:林思穎)
(海關將檢獲食材移交市政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