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會 完 成 討 論《 2018/2019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草案建議今學年的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由去年度3,000元調升至3,300澳門元,合資格申請學生須於今年3月15日前辦理相關登記。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上周五(18日)下午3時在政府總部介紹《 2018/2019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法案建議,凡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並於2018/2019學年在本澳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學生,可於本月29日起為期46日內進行登記,津貼將於登記期屆滿60日內,以銀行轉賬或高等教育基金發出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自2010/2012學年起,政府首度向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發放一次性學習用品津貼,高教辦預料,本學年受惠人數為34,000人,財政開支則逾澳門幣1億1,000萬元。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於本月29日起進行「大專生用品津貼」申請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