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武指出社工必須參與持續進修活動。)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討論《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草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最新工作文本中接納了委員30多項意見,對很多條文作出完善,委員會希望再與政府代表開會後可簽署意見書。
陳澤武指出,原本法律草案中建議,社工必須參與持續進修活動,但並未列明課程時間,最新文本中則規定社工每三年須參加不少於45小時的持續進修課程。在法律檢討方面,社工局需在法律生效五年後,制定審視法律執行情況報告。
另外,新文本建議社工執業需先註冊執業資格,而公職社工則無需註冊,委員會提出有關條文欠缺清晰,公職社工是否不能註冊?若日後要轉任民間社工是否要重新註冊?委員會希望政府進一步完善文本。
(編輯:孫渝喆)